近日,《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经第十四届云南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让广大女职工从参与劳动到退出劳动过程中,得到必要的基于宪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确立的平等且实质化的特殊权利及合法利益保护。
《特别规定》鼓励支持各方主体积极提供托育托管服务,减轻女职工育儿负担。在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方面,不仅需要由有关部门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还需要记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总体上较好的平衡了用人单位、劳动者、政府有关部门及工会等主体的权利义务。
来源:七彩云端
编辑:毕露文
校对:黄巧瑜
审核:莫 微 姚 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