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月】人民网三评“AI伴侣”

乐活   2024-12-03 16:25   黑龙江  

人民网三评“AI伴侣”之一:不能忽视情感伦理

“你想建立一份虚拟关系吗?在关怀备至与悉心呵护中感受前所未有的慰藉。”“获得自己的‘知心爱人’,享受完美的‘灵魂伴侣’。”登录一些“AI伴侣”网站账号,就可拥有你的虚拟伴侣。

这一幕对于很多80后、90后来说,是多么地似曾相识。没错,机器人伴侣在经历了电子宠物、富于同理心的聊天机器人、能识别和理解人类话语的倾诉对象三个阶段后,跨入了 “AI伴侣”阶段。

“AI伴侣”是具有一定程度的智能和自主性以及社交技能的机器人或虚拟对象。它们展现出非凡的现实性、适应性和互动性,富有同情心,擅长开放式对话,能够与客户建立愉快且相互理解的关系。这种关系可以说是信任、兼容、相互熟悉的,用户通常更容易向人工智能敞开心扉谈论恐惧和不安全感。在互动过程中,AI会通过观察用户的过去经历来嵌入其人际关系网络,通过对话逐步进化,微调其反应以匹配用户的兴趣、需求和沟通风格,让使用者感到安全和幸福。一些研究表明,“AI伴侣”能够减轻个人的孤独感。

凡事都具有两面性。“AI伴侣”一经出现,就引起了有关道德和人类情感秩序的担忧。“AI伴侣”可以提供个性化情感体验和精神慰藉,但并非真实的“完美恋人”。AI的本质是数据和算法,所谓的情感共鸣,是在不断刺激用户对AI恋人的消费欲望和情感期待。过度依赖“AI伴侣”可能会阻碍关键人际交往能力的发展,这些“伴侣”也有可能以不符合用户最佳利益的方式影响用户的思想或行为,在社会决策上做出不符合自身利益的判断,等等。这些隐蔽的逻辑关系,都掌握在AI开发者的手中。

“AI伴侣”的体贴和顺从,让人如沐春风的感受背后,隐藏着一种伦理危机,对现实情感关系的背离。现实亲密关系的建构过程往往伴随着羁绊、纷争和挫败感,这正是人机交往中所缺乏的。长期沉溺于“人机之恋”,用户可能产生不健康的情感依赖,忽视现实世界的关系或失去处理人际交往的能力。通过这些互动收集的大量个人数据也引发了隐私问题,谁也不能保证个人秘密、图片和视频不会被泄露出去。甚至,如果编程出现漏洞,聊天机器人行为不当或操纵用户的风险可能就很高。

不得不说的是,“AI伴侣”关系倾向无原则的畸形关系,忽视了人类情感中小心翼翼、羞涩保守的天性。与所有人工智能模型一样,支持“AI伴侣”的模型接受过包含大量浪漫小说和爱情故事的数据训练。它们会模仿这些数据做出回应,让其对象深陷其中难以自拔。

“AI伴侣”的兴起代表着技术、心理学和人类情感的迷人交汇。虽然人工智能可以提供有价值的支持,但真实人际关系的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仍然具有独特的价值。正确的选择在于将这些数字关系视为人类互动的补充,而不是替代。通过保持这种平衡,我们可以利用人工智能陪伴的好处,同时保留人际联系不可替代的价值。人不能单纯地专注于虚构的互动,仍需真正的陪伴,需要以现实为基础的思想、情感或欲望带来的对话空间。

因此,在人工智能影响现实生活的潜在能力上,必须划出一条明确的界限,哪些是可能的,哪些是禁止的。


人民网三评“AI伴侣”之二:不能任其违法违规

当下,“AI伴侣”火热,市面上目前已有100多款由AI驱动的应用程序。这些“AI伴侣”以智能交互的魅力走进人们的生活,为人们提供着陪伴、信息与娱乐。然而,如同科技的双刃剑效应,“AI伴侣”在带来便利、享乐、智能生活的同时,也潜藏着违法违规的风险。

“AI伴侣”可能涉嫌侵犯个人隐私。它们在与用户的交互过程中,会收集大量的个人信息,如语音记录、聊天内容、生活习惯等。与“AI伴侣”交流互动越频繁、越密切,“AI伴侣”获取的隐私就越精准、越丰富。通过“AI伴侣”收集的用户数据,若被不当使用或泄露,将对用户的隐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给用户带来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损失。

“AI伴侣”也可能传播不良信息。由于“AI伴侣”的信息来源广泛且缺乏足够的筛选与审核机制,部分“AI伴侣”可能程序会出现漏洞或被不法分子恶意利用,就可能传播虚假新闻、暴力色情、恐怖主义等不良内容,甚至向用户输出色情、低俗、淫秽的聊天内容。这不仅违反了道德规范,更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危害极大。

“AI伴侣”也可能诱导用户产生不良行为。深度陪伴的“AI伴侣”不仅会成为用户的精神寄托,而且有可能成为用户的行为“导师”。用户一旦对“AI伴侣”言听计从,就会缺少辨识力和判断力。“AI伴侣”在交流中给出不恰当的建议、诱导性言论,向用户提供的一些可能导致犯罪的信息,甚至鼓励或引导用户进行自杀、自残等危险行为,都将产生严重后果。

“AI伴侣”也可能导致用户沉迷和社交障碍。与“AI伴侣”交流是一种私密的、隐匿的交流,外人无法知晓并干预。如果用户过度依赖虚拟交流,长时间深陷其中,就会与现实世界的社交活动脱节,变得孤僻、抑郁,从而引发身体和精神领域的健康问题。

“AI伴侣”还是个新事物,虽然已发布有《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但人工智能+情感的“AI伴侣”又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生成式AI。在鼓励和支持AI技术创新应用于情感交流、心理健康等领域的同时,一方面要明确“AI伴侣”在数据保护、内容审核、商业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法律责任与义务,一方面也要加强伦理审查和监管,提高“AI伴侣”的安全性能与信息筛选能力,采用加密技术保护用户数据,建立智能的内容审核系统,对信息进行语义分析,精准识别不良信息并予以屏蔽。

“AI伴侣”能够给使用者带来认知窗口,满足求知欲,解决工作与生活中的陌生问题,凸显了它们在增进幸福感和个人发展方面发挥的日益重要的作用。让“AI伴侣”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才能为人们创造更加智能、便捷、安全的陪伴体验,助力构建和谐美好的数字社会。


人民网三评“AI伴侣”之三:AI乱象需及时治理

事实上,不止“AI伴侣”存在争议。随着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各种AI乱象也逐渐引起了大众的关注。

AI乱象频现的根源在于部分主体对利用新技术工具谋取商业利益的无限度追求。为了有效遏制这种贪婪无度的逐利之心,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治理框架显得尤为迫切。

具体而言,需要在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和完善针对AI应用的监管要求,同时明确AI相关企业、应用方、平台方以及个人与企业使用者的责任与义务。

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对于更广义范围内的AI智能体应用,应进一步加强AI应用过程中的数据、算法管理。比如,数据保护与隐私安全。AI智能体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往往会收集和处理用户的个人信息。因此需要对相关的数据收集、存储、使用等环节进行符合个人隐私保护要求的监管,确保用户的隐私安全。

再如,规范AI智能体的算法设计,这直接关系到其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为了避免算法歧视、算法偏见等问题,我们需要在法律中明确算法设计的原则和要求,如公平性、透明度、可解释性等。同时,对于涉及敏感领域的算法,如情感分析、心理评估等,需要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和监管。

此外,为了确保AI智能体产品的质量、安全和恰当体验,需要进行认证与评估,构建相关的认证、评估体系。

而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AI智能体生产及应用的相关主体(技术提供方、应用方、平台方等),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在治理和监管过程中,要明确AI相关企业、应用方、平台方以及个人与企业使用者等相关方在道德和伦理层面负有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同时,监管部门和企业还需要建立相应的投诉和举报机制,及时妥善解决各类问题。用户作为最终使用者,也需要明确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用户也需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如定期更换密码等。

除了法律法规的约束、各方明确责任义务外,我们还需要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合作。通过相关的行业协会或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政府、企业、社会等各方加强合作,构建面向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的共治局面。

“关心人的本身,应当始终成为一切技术上奋斗的主要目标。”这表明,技术发展应以人类需求为核心,要确保科学成果造福人类。“AI伴侣”、AI内容生成及各类智能体应用作为人工智能技术的重要应用,其发展和监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推动其健康、有序地发展,确保AI技术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人类社会。

文明哈南
打造龙江产业动车组,建设哈尔滨新区产业支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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