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节假日常态化免费开放部分单位停车场的公告
为进一步减轻城区停车压力,方便市民群众和游客出行,经市政府同意,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广西三月三、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免费开放我市城区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公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梧州市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城区范围内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
二、停车时限
元旦、春节、清明节、广西三月三、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各有关单位停车场具体停车时段详见附件。
三、开放对象
停车场开放停车对象仅限七座位(含)以下牌证齐全的小型汽车。
四、注意事项
(一)文明停车,服从管理。进入免费停车场的车辆驾驶人,配合做好登记工作,按指定范围有序停车,不得乱停乱放。对超时停放影响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爱护公物,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免费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属于公益行动,停放的车辆内请勿存放贵重物品,个人财产和车辆安全自行负责。
附件:梧州市城区范围内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节假日免费开放停车场名单
梧州市城区范围内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
节假日免费开放停车场名单
来源丨梧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