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 | 调解为民 时代新枫——西藏自治区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首起保险合同纠纷调解成功
文摘
2024-10-15 17:32
西藏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推动非诉纠纷解决机制,西藏自治区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在保险业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近日,调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房屋火灾损失案”的纠纷,充分展现了其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保险公司与消费者和谐关系方面的积极作用。据了解,当事人次某在三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不同的家财保险。由于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他与保险公司产生了理赔争议,在收到保险公司的拒赔通知书后,次某及时向调委会提出了调解申请。调委会在收到申请后,迅速行动,以公平、公正、专业的原则处理纠纷。经过对案件的初步了解,调解员发现双方争议的焦点集中在“条款解析和赔付金额问题”上。为尽快平息纷争,调解员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在充分听取双方诉求和意见后,调解员从现实情况、法律依据、赔偿金额等多角度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阐述,以期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经过调解员的努力,最终保险公司同意按照一定比例向次某进行赔付,次某也表示接受这一结果。这一调解结果不仅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避免了漫长的诉讼过程,也为次某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为表达对调委会工作的深深感激,次某特意定制了一面锦旗,上书“公正调解暖人心,银保和谐护民生”。这短短十四个字,不仅是对调委会工作的认可,更是对调委会继续秉持公正立场、发扬专业优势的鼓励。下一步,调委会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创新,充分发挥调委会的调解优势,加强诉调对接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高效、及时、专业地化解保险类矛盾纠纷,在实践中探索符合西藏保险业矛盾纠纷化解的“枫桥经验”之路,为西藏保险业高质量发展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