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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需注意
一、被看见 才安全
不少群众存在错误的认知,认为夜晚车辆开着灯,就一定能看到自己。这样的想法不仅错误而且危险,实际在照明条件不好的路段行车时,视野受限是非常严重的。
我们可以看看在15米距离范围内,普通小车开启近光灯照射前方行人的目视效果。只有反光背心在灯光的照射下可被明显识别,身穿亮色(白色)衣物也有一定效果,身着深色甚至黑色衣物时,基本已与夜晚融为一体了。
所以夜间行走或骑行,应确保自己能被看见。电动车应确保前后车灯正常点亮,行人可以穿着反光背心或有明显反光条纹的服装,或手持手电、发光棒等,一定要想办法让机动车驾驶人及时发现自己的存在,才能确保自身的安全!
二、过马路 人让车
虽然我们一直强调车让人,但在夜间道路,无法保证车辆能及时准确的发现行人,而一旦发生意外,行人则是绝对的“弱势”方。所以夜间横过马路时,行人需做到“人让车”。
▲一旦发生事故,行人处于绝对弱势,非死即伤!
横过马路前,应多瞭望观察。当道路双向300米内有来车时,千万不能通过,切勿走到路中间等待;在路边确保安全后应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折返。
三、最靠边 不并行
夜间在农村道路上行走,要尽量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时应紧贴着路边、路肩上行走,尽量不占用道路。特别是多人行走时,要前后纵向成列行走,不要并肩而行。多人并行会占用更多的路面,也更容易引发事故!
▲多人并肩而行,占用一半的路面和车辆抢道,非常危险!
四、物防、技防不如人防
如果无视安全隐患,漠视交通法规,则一定会将自己置于险境!物防、技防都不如自我设防,交通安全建设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参与。
老人是交通事故的高发人群,只有在平时多关心、多传播交通安全知识给自家老人。帮助他们正确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及时消除自身行为潜在的安全隐患,才能远离危险!
建始县融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建始公安
编辑|谭羽青
编审|杨爱林
签审|吴邱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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