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江苏省苏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了人事任职事项,其中决定任命刘博为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博
刘博,男,蒙古族,1987年6月生,内蒙古乌兰浩特人,民盟中央委员,研究生,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刘博于2013年3月在北京邮电大学获博士学位,当年12月加入民盟。曾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院长,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副校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挂职)等职。2023年1月,刘博当选江苏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至此番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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