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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公安局关于对涉案车辆依法处理的公告 我局依法暂扣了一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车辆,截至目前共有2114辆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的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超过三个月未到指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请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有效证件到扣留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我局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请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到北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停车场(公园华府小区门口右转直入700米)、北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门口(地址:北流市城西二路0071号)、北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第一中队(六靖中队)、第二中队(隆盛中队)、第三中队(民安中队)、第四中队(新圩中队)、第五中队(白马中队)及北流交警微信公众号详细查看涉案车辆清单。联系电话:0775-6358398、0775-6358549。
特此公告
北流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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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图片来源网络用图
文章编辑来源:北流交警
如有侵权请联系“海视泊车”删除
我局依法暂扣了一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车辆,截至目前共有2114辆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的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超过三个月未到指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请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有效证件到扣留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我局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请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到北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停车场(公园华府小区门口右转直入700米)、北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门口(地址:北流市城西二路0071号)、北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第一中队(六靖中队)、第二中队(隆盛中队)、第三中队(民安中队)、第四中队(新圩中队)、第五中队(白马中队)及北流交警微信公众号详细查看涉案车辆清单。联系电话:0775-6358398、0775-6358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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