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引进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青海省级层面支持政策

时事   2024-12-01 16:38   青海  

全职引进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青海省级层面支持政策

第一条:入选人才计划。全职引进的应届博士毕业生,直接入选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给予一次性40万元奖金。全职引进的绿色算力领域博士,直接入选“绿色算力人才计划”,给予一次性40万元奖金或60万元住房奖励。在此基础上,用人单位再给予最高60万元安家费。

第二条:破格职称评定。在青工作满1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参加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第三条:提供周转住房。未享受政府提供住房且用人单位不能解决的,可申请免费入住省级人才周转住房。在青购买住房的,由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购房补助。

第四条:解决配偶工作。省级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配偶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市州级以下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配偶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的,可按照青海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规定在空缺编制内直接考核聘用。暂时未能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参照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以适当方式发放生活补贴。

第五条:保障子女入学。子女有意愿在青入学的,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随到随办、优先安排。引进人才及子女户籍迁入青海的,在青在职期间,其子女(往届高中毕业生除外)当年可在青海办理学籍登记手续参加高考。

第六条:实行专人专编。到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优先在空编内落实编制,确无空编的,可持青海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人才证书向省委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申请事业编制,实行“专人专编”。

第七条:提高薪酬待遇。参照引进人才在青工作绩效情况,协商确定合理薪酬,也可以课题、项目为核算单位实行项目工资。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引进人才可实施期权、股权等中长期激励方式。

第八条:落实科技重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不低于70%。

第九条:突出三个优先。优先参加学习进修、实践考察,优先支持参加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活动,表现优秀的优先推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

第十条:优化联系服务。建立省委人才办直接联系服务机制,设立人才服务专线,采取座谈会、走访慰问等形式,密切与引进人才的联系,了解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全职引进的应届硕士、本科毕业生青海省级层面支持政策

第一条:对全职来青工作、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协议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省直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士、本科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3万元安家费。

第二条:对全职引进的绿色算力领域急需紧缺硕士、本科,按照与绿色算力产业密切程度,分别最高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

第三条: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优先推荐申报青海省“昆仑英才”行动计划下设的9个人才专项。入选后,可享受相应人才项目给予的支持政策。

引进人才同时享受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优惠政策:西宁市对引进的博士、硕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安家费。海东市对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3万元安家费。海西州对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最高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5万元、5万元安家费。海南州对引进的博士、硕士,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8万元补助;在州内无住房的,分别发放一次性5万元、3万元租房补贴。玉树州对引进的博士、硕士,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10万元住房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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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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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云     编辑:赵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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