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尼区公安局关于开展防范打击盗窃违法
犯罪专项行动暨“猎鼠1号”行动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盗窃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系列部署要求,色尼区公安局决定在色尼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防范打击盗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猎鼠1号”行动。特通告如下:
一、打击重点
1.严厉打击入室盗窃、公共场所扒窃等违法犯罪行为;
2.严厉打击盗窃电动车、摩托车以及盗窃车内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3.严厉打击盗窃肉制品、盗窃牲畜等违法犯罪行为;
4.严厉打击盗窃金银首饰、手机、现金等个人贵重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5.严厉打击盗窃工地物资、机械、工具、电缆线、临街商铺等违法犯罪行为;
6.严厉打击明知是盗窃违法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窝藏、转移、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违法犯罪行为;
7.严厉打击整治废品回收站收购赃物、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等行为;严厉打击典当行业接受明知通过盗窃、抢夺等违法犯罪行为获得的赃物等行为;
8.严厉打击跨区域、地域性职业盗窃违法犯罪团伙;
9.严厉打击其他盗窃违法犯罪行为。
二、敦促以上违法犯罪行为者,立即停止一切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三、对“顶风”违法犯罪行为及人员,将一律依法顶格处理。对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交代违法犯罪事实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四、对窝藏、包庇涉盗窃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五、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供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依法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
六、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防范意识,加强防盗措施,积极支持和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共同营造严防严打盗窃违法犯罪行为的浓厚氛围。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安机关将加大打击盗窃违法犯罪行为侦办查处力度,对查实的盗窃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举报电话:14718969110 15726768000 13908968585
受理部门:色尼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刑警大队
举报信箱地址:色尼区公安局城区5个派出所、11个乡镇派出所
举报邮箱:sn110@163.com
色尼区公安局
2025年1月17日
来源:治安大队、刑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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