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色尼区公安局21号便民警务站接到群众昂某求助称:“自己将房屋出租给马某,并与其签订了为其一年的租房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2025年10月,但是马某提前退租后却并未按照合同规定赔付违约金,请求警务站帮助调解。”
接到求助后,21号便民警务站值班民警第一时间联系到马某,并将双方请到警务站进行协商调解。期间,民警详细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听取了双方各自的意见和诉求。针对双方的意见分歧和争议,民警逐一进行分析,通过讲法律、摆事实、说道理等方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理解。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马某现场通过微信向昂某支付7000元违约金,并签订了协议书。
供稿:21号便民警务站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