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外包外租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

政务   2024-08-21 22:28   青海  

  西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外包外租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
  为进一步严格我市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外包外租安全管理,防范遏制外包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8月9日召开的市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外包外租安全管理交流培训会议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外包外租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如下:
  各外包外租单位要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严格审查承包、承租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条件、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等,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存档;要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承租合同中约定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开工前加强对承包单位的风险告知和安全技术交底;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有安全隐患的,督促承包、承租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消除;涉及动火、吊装、临时用电、有限空间和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时,督促承包、承租单位进行作业审批,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加强现场管理;保障作业场所、出租场所符合国家有关房屋建筑和消防安全等规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得将违规建(构)筑物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场所出租给承租单位或者提供给承包单位使用。
  各承包承租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投入;规范使用场所和设施,不擅自变更规划许可确定的场所使用功能,不将生产车间、仓库和员工宿舍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按照规范标准使用场所内的消防、电气、燃气、电梯等设施设备;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作业过程安全规范有序,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认现场作业条件,合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备,配备应急救援装备;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作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现场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基本应急处置知识和能力,严防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园区环安分局要结合本区域的产业分布、生产经营业态实际,聚焦高风险外包外租场所(项目),分类建立台账;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外包外租安全管理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对外包外租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严格督促整改到位;要将违法行为突出、逾期不整改的外包外租隐患线索依法移送至相关执法部门;充分发挥企业员工、社会公众等多方力量,依托职代会、12345市民举报热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拓宽生产安全隐患举报奖励渠道,实现“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协同共治格局。
来源:西宁应急管理

监制:刘幸海
责编:寇荣
编辑:冯丽晨、马思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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