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
不少小伙伴在和家人团圆的同时
还会燃放烟花爆竹
来庆祝新的一年的到来
大家的心情可以理解
但还是要提醒大家
烟花爆竹
禁燃!禁放!
1月1日,在吾悦广场十字路口西侧路北,柳某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被查获。公安机关依法给于违法行为人柳某治安拘留的处罚。
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规定,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违规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不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同时积极举报禁放区内非法销售、违规燃放行为。
举报电话:市公安局:0538-7103110;
应 急 管 理 局:0538-7266982;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0538-7222896。
“110”或泰安警方微信公众号有奖举报。对举报查证属实的,视情奖励现金100-500元。
请大家自觉遵守燃放规定
从我做起
从现在做起
杜绝违法燃放行为
共同维护我们的碧海蓝天
违规燃放
警察蜀黍可是会
继续查你没商量
快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