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强超强会,祸患相随!

文摘   2024-11-20 22:36   新疆  

都知道“超车看车头,会车看车尾”

但是有多少驾驶人能做到呢

超车是比较危险的驾驶行为

不仅仅只是打一下方向盘的动作

超车时必然会加速

速度快+视觉盲区

稍有疏忽就会造成交通事故

案例

01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9日

违法行为:强超强会

违法车辆:新N6***C

违法地点:国道314线791公里100处

02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9日

违法行为:强超强会

违法车辆:新NG***5

违法地点:国道314线791公里100处


03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7日

违法行为:强超强会

车牌号   :新N948HH

违法地点:国道314线765公里


04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7日

违法行为:强超强会

车牌号  :新NDT511

违法地点:国道314线76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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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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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俗话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强超强会

争得一分时间

却多了十分隐患

强超强会的危害


“强超强会”在实际的驾驶过程中,极易发生于弯道,存在越实线、违规占道超车现象。越线占道行驶增加了正面碰撞的危险性,尤其是当驾驶人错误估计速度差,既不能完成超车,又无法躲避正面正常行驶车辆时,碰撞或刮擦是避免不了的,加上高速行驶因素,事故的严重性可想而知。


机动车驾驶人驾车时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小心谨慎驾驶,牢记“抢一秒时间,多十分危险”,不要逞一时之快,致自身及同车他车乘客遭受事故伤害。准备超车前应仔细观察道路状况以及前后左右车辆情况,合理选择超车时机。通行路段不具备超车条件或与对向来车有会车可能时,切勿强行超车。 



来      源: 新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本期编辑:乃吉米丁·亚森    胡振坤

责任编辑:杨亚林

终      审:丁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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