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至31日,铜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碧江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康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洁、杨彪、黄洪州、龙群跃、黄继荣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范楚平、李俊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柯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座谈会精神、贵州省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座谈会精神、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全省人大“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审议了《铜仁市地方立法条例(修正草案)》《铜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审议通过了《铜仁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条例》;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工作、乡村旅游发展情况和铜仁市2023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全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铜仁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强调,要深刻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必然和显著优势,坚定制度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始终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深刻领悟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准确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人大工作的政治自觉、历史主动和战略定力。要深刻领悟人大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使命任务,找准人大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的站位定位,创新工作方式,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做好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全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深刻领悟“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绿色铜仁现代化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会议要求,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优化立法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立法建议意见收集,认真完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内容,提升立法的质量和效率。要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持续加强乡村振兴、工业发展、旅游产业、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监督,以监督质效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两个联系”制度,深化拓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积极推进代表特色联络站建设,不断推动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会议期间举行联组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两治”情况的报告,并对全市农村人居环境“两治”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会后还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专题讲座。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宋喜成,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市人大有关专委会委员,市人大机关县处级干部列席会议。
记 者:田艳琴 陈应康
编 辑:唐仁超
二 审:刘 静
值班编委:张璇月
总 值 班:郝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