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出行,请您查收电动车最新政策

政务   2024-10-13 09:34   江西  

萍乡的市民朋友们注意了,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只要在我市购买新的电动自行车(同时上交旧的电动自行车),均享有旧二轮电动自行车(含电池)500元补贴,如果是购买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再增加100元补贴。

注意了!旧电动自行车及新购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人,同一新车不重复享受补贴,每位消费者享受不超过2次补贴(合计最高600元)。

备注:消费者新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


一、补贴申领方式

个人消费者按照先购车后申领的方式享受政府补贴。消费者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登录云闪付APP“江西消费品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申领补贴,真实、清晰、完整上传电动自行车“交旧换新”证明材料:

(1)申请人身份信息,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需上传境内发行的银行借记卡照片。

(3)交旧车信息。申请人上传旧车登记证照片及信息(登记证遗失或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可前往公安交管部门补登记),回收企业对消费者交旧车辆(含电池的整车)反向开具的发票照片及信息。

(4)购新车信息。上传新车发票照片及信息,新车登记证照片(或电子登记证照片)及信息。

以上资料的身份信息均需保持一致,交旧车辆残值按市场价格由消费者与符合规定条件的回收企业自行结算或委托销售商户代理,回收企业向消费者反向开具发票。


二、常见问题

(一)老的电动自行车登记证书遗失了,如何补办?

1、携带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3)电动自行车车辆合格证

注:对无法出具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的,由申请人出具书面申告后,进行补登记。

2、 补登记流程:本人携带资料及车辆——交警大队——大队车辆查验区验车——大厅受理、补发登记证。

    

(二)购买了新的电动自行车如何注册登记?

1、携带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3)电动自行车车辆合格证

2、注册登记流程:本人携带资料及新车——交警大队——大队车辆查验区验车——大厅受理、制证、发放号牌。


(三)哪些电动车可以参与本次以旧换新活动?

除悬挂蓝牌黄牌以外的老旧二轮电动车均享有此次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三轮四轮电动车除外。


(四)全市有哪些电动车回收企业?

目前参与此次电动车以旧换新活动的回收公司有4家,分别是:1、萍乡网优循环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地址:萍乡市安源区青柳路网优电子商务科技园,联系人:姚崎峰 18907993767;

2、 欧冶链金(萍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地址: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彭高镇彭高工业园,联系人:唐晶 15679909975;

3、 萍乡兴业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地址:萍乡市安源区青山镇葡萄村,联系人:叶玉梅 17707998989;

4、 江西江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萍乡市上栗县赣湘工业园,赖祖明 13807990110。

报废公司均已开通预约上门收车服务,具体服务请电话咨询。


(五)哪些电动自行车品牌享受此次以旧换新补贴呢?

此次参与以旧换新的有35家电动自行车品牌(见下方二维码),涵盖了市面上绝大多数品牌及车型。请在购车时与当地经销商确认参与以旧换新补贴的品牌及车型,以免未能享受到此次补贴。


三、 服务便民

业务咨询电话

交警支队车管所 0799-6778100

直属大队车管所 0799-6867068

安源大队车管所 0799-6613109

开发大队车管所 0799-6762839

湘东大队车管所 0799-3437515

芦溪大队车管所 0799-7554148

上栗大队车管所 0799-3682883

莲花大队车管所 0799-7229821

武功山大队车管所 0799-7606122



关于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车在2025年

1月1日过渡期届满后不得上路行驶的提示


广大市民朋友们:

根据《萍乡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第七条“电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号牌或者临时通行标志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对已取得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的有关规定,我市挂有临时号牌的电动车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得再上道路行驶,违规上路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置。

请有关车主知悉,并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注: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车即俗称的“超标电动车”,是指没有取得或不能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在萍乡市办理了临时号牌施行过渡期管理的电动车。

附:

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车、号牌照片示例:

(临时通行标志的二轮电动车、号牌照片)


(临时通行标志的三轮电动车、号牌照片)


(临时通行标志的四轮电动车、号牌照片)


萍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0月11日 



素材来源:交警支队
责任编辑:方鹂、漆涵雪

一      审:李甲

二      审:雷宇

三      审:曾政华

萍乡公安
萍乡市公安局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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