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走的“炸弹”!

政务   2024-10-19 08:28   江西  

烟花爆竹

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

其生产、运输、储存和经营

都需经过特别许可

但仍有部分商家为了一己私利

罔顾安全,铤而走险

私自生产、运输、销售烟花爆竹

殊不知

这种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全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

莲花公安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

依法加强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加大路面查处力度

全力进行排查和整治

全面筑牢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部分案例曝光


01

李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近日,莲花县公安局琴亭派出所民警在莲花县莲花西高路收费站入口执勤时,在对一辆中型货车进行例行烟花爆竹查缉时,发现该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经查,尹某让李某到万载县拉若干烟花运送至永新县文竹镇,当晚,李某在莲花西下高速卡口时被公安机关依法查缉,李某立刻弃车逃离现场,之后其联系尹某,尹某便带其躲至莲花一宾馆内。

第二日上午,两人在琴亭镇吃早饭时,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经过充分取证调查,李某与尹某均未持有烟花爆竹相关运输证件,对其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两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02

尹某非法经营案


莲花县公安局通过对李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溯源,查明2024年4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尹某在不具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资质的情况下,多次向多人销售烟花爆竹产品,非法获利5万余元。通过调查取证和缜密审讯,依法将尹某刑事拘留。


以下这些行为存在安全隐患

一定要警惕!



普法小课堂


莲花公安

希望广大司机朋友

能够充分认识到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性、危害性

切勿以身试法、以身涉险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遵守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素材来源:莲花公安
责任编辑:王杰、漆涵雪

一      审:何曦君

二      审:雷宇
三      审:曾政华

萍乡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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