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根据违规事实,中止3家、主动解除4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布。
汉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0日
序 号 | 医保区划 | 医院名称 | 处理方式 |
1 | 汉台区 | 汉中高新医院 | 中止医保协议 |
2 | 汉台区 | 汉台区东大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中止医保协议 |
3 | 汉台区 | 汉中美泽贝康医院 | 主动解除医保协议 |
4 | 略阳县 | 观音寺镇毛垭子村卫生室 | 主动解除医保协议 |
5 | 略阳县 | 观音寺镇前后沟村卫生室 | 主动解除医保协议 |
6 | 勉县 | 勉县365口腔诊所 | 主动中止医保协议 |
7 | 西乡县 | 陕西天生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西乡县五里坝医药零售店 | 主动解除医保协议 |
“美丽天汉”微信公众号致力于做一个有底线、有责任、有信仰、有担当的网络媒体。感谢您的每次转发!
来源 | 汉中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 | 熊诚海
声明:本号所刊文图仅供分享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文图若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