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不佳饮酒,车上还拉着一家人…… | 平安春运

政务   2025-01-17 10:34   河北  

营运车辆驾驶人酒后驾车不仅无视自身安全更是对乘客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生命安全的漠视相较于一般机动车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社会危害性更大也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

近日,交警开展夜查工作,在对一辆出租车进行检查时,检测仪的结果还没出来,驾驶人就迫不及待的要驶离检查点,被前方警力制止。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驾驶人称,车内拉载的是其妻子、儿子和准儿媳。因为儿子和准儿媳闹矛盾,驾驶人心情不佳便喝了一瓶啤酒,在从高铁站接孩子们回家的路上被查。

该驾驶人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受到相应的处罚。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处理中。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交警提示

临近岁末年初,各种年会聚会增多,酒驾醉驾肇事风险更加突出。提示广大驾驶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拒绝酒驾,平安回家,切莫心存侥幸。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磁县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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