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
年满 16 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可以进行失业登记。我们为您提供了“网上办理”和“现场办理”两种办理渠道。
(1)网上办理
手机办:
使用“江苏智慧人社”手机客户端办理失业登记,或使用“我的南京”手机客户端,依次进入“智慧人社”-“就业创业”-“失业登记”。
电脑办:
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依次进入“个人办事”-“就业失业登记”-“失业登记”办理。
在上述平台进行的失业登记,无需上传证明材料,系统自动审核,即时反馈结果,提交成功即办理完成。登记成功后可在“江苏智慧人社”APP中依次进入“就失业服务”-“失业登记查询”进行查询。
(2)现场办理
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至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进行登记,即办即结。
失业情况跟踪调查
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定期进行跟踪服务,动态了解掌握辖区内登记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就业意愿、就业状况等情况。
公共求职招聘服务
服务渠道
(1)线上服务:以“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平台(www.js365job.com)南京招聘会频道、“苏心聘”小程序、“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为主要渠道,汇集全市招聘信息。
(2)线下服务:南京市及各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线下场所,定期提供现场招聘服务。
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登记失业人员可参加免费的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报名可登录“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首页定位“南京市”,依次点击“主题服务—职业培训—培训报名”。
创业指导咨询服务
有创业意愿或者已创业的人员可向各区人社部门咨询创业政策。
就业见习岗位信息服务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大学生)、离毕业时间不足六个月且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和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可参加就业见习。
补贴方式:见习学员见习期间按规定可享受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按当年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80%的比例支付。
申请路径:“江苏智慧人社” APP,点击“我的”进行登录;确认首页定位为“南京市”,点击主题服务-就业见习-个人就业见习岗位申请进行见习报名。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申请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和外省市户籍大龄、残疾、低保家庭、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人员。
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江苏智慧人社APP、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
(2)现场办理:申请人本人持有效身份、户籍证明等材料现场办理
失业保险金核定申领
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具体如下: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如何确定?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确定。缴费每满1年可以领取2个月,满12年及以上可以领取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如何确定?
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50%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5%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失业人员如何办理失业保险金核定申领?
失业人员可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通过“服务—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模块办理。无法网办的,可持三代社保卡或身份证,在法定工作日(每月7日至10日结算期除外)内就近至全市任一街道失业保险柜面办理。
一
面向劳动者个人的政策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
政策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
经认定的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在本市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申报就业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
南京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海外留学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毕业年度和毕业两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申报就业登记,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按本市公布的当期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2/3给予补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超出最低缴费基数的金额再按1/2给予补贴。
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携有效材料至户籍所在社区申请。
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人市民卡银行账户。
二
面向创业者的政策
开业补贴
政策对象
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海外留学人员)
政策内容
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海外留学人员),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宁注册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担任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主。申请人全职创业,未在自身创办实体外单位就业参保。给予2000元一次性开业补贴。
办理渠道
线上申报:“我的南京”手机APP-智慧人社-就业创业-补贴服务-开业补贴。
办理材料
无(数据对比)
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对象
2012年1月1日后成立创业实体的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2021年7月1日后成立创业实体的我市登记失业人员,担任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业主。
政策内容
2012年1月1日后成立创业实体的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2021年7月1日后成立创业实体的我市登记失业人员,担任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业主,登记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均在我市,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并带动2人及以上就业,可给予4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办理渠道
1. 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2. 点击右上方“您好,请登录”,进入单位登录界面,选择任一种登录方式:(1)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扫一扫(2)账号密码登录(3)CA登录。
3.确认网站首页上端定位为“南京市”,点击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创业服务—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完成相应信息填报。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政策对象
2012年1月1日后成立创业实体的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2021年7月1日后成立创业实体的我市登记失业人员,担任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业主,登记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均在我市,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并带动2人及以上就业。
政策内容
带动人员就业,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奖励,每家创业实体最高可享受 2 万元。
办理渠道
1. 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2. 点击右上方“您好,请登录”,进入单位登录界面,选择任一种登录方式:(1)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扫一扫(2)账号密码登录(3)CA登录。
3.确认网站首页上端定位为“南京市”,点击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创业服务—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领,完成相应信息填报。
富民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符合条件的全体城乡创业者。
政策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个人最高30万元、合伙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三年。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十类重点群体还本付息后给予50%贴息。
办理渠道
线上方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线下方式:本市户籍所在街道、注册地所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绿色通道授权单位。
办理材料
个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身份证明(失业登记需在实体注册前办理)、创业实体登记证书、创业场地证明、用款计划、反担保材料等。
办理渠道
1. 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2. 点击右上方“您好,请登录”,完成个人实名注册后,选择任一种登录方式:(1)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扫一扫(2)账号密码登录(3)手机动态码登录。
3.确认网站首页上端定位为“南京市”,点击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创业服务—个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资质认定)。
4. 点击“个人申报”,完成相应信息申报。
优秀创业项目遴选资助
政策对象
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高等教育学历人员,作为创业项目实际持有人或实际运营负责人,落地后作为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且全职创业。
政策内容
对评选出的优秀项目按照相关政策标准给予10万-50万元资助,其中,50%资助资金由市级天使基金进行股权投资,50%由政府补助。
办理渠道
线上申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jing.gov.cn/)-用户登录-南京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优秀创业项目”或 “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大学生创业-创业优秀项目。
办理材料
申报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创业计划描述。
以下为南京市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名单,也可拨打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咨询相关事项。
家门口就业服务站
(“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功能:为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低收入人口、残疾人、特困职工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困难妇女、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等困难人员开展就业援助并帮扶实现就业)
来源:南京人社
编辑:万青
审核:蒋卫飞
发布:万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