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信阳市税费共治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
信政〔2024〕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1日
信阳市税费共治保障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税费共治职责
第三章 税费数据共享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级税费征收管理共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税费共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税费共治职责。
第五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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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阳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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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尚青云
校对:金 霞
审核:华 唯
终审:赵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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