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县公安局关于西林县三个民族乡成立4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禁飞的通告
西林县三个民族乡成立40周年庆祝活动将于2024年10月24日至25日在西林县普合苗族乡、足别瑶族苗族乡、那佐苗族乡举行,为确保各项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区域禁飞事项通告如下:管控期间除经活动主办方同意审批的媒体进行活动现场直播、新闻素材采集及安保需要使用的无人机外(经主办方审批同意可以飞行的无人机及飞手,必须向公安机关进行飞行报备,飞手要在指定区域内进行操控),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使用升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和放风筝、气球等可能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须经军队、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并向公安机关报备后,方可实施。2024年10月24日8:30至11:30,在西林县普合苗族乡政府大院内及周边500米范围内对无人机进行飞行管控。2024年10月24日8:30至11:30,在足别瑶族苗族乡政府大院内、同心文化广场及周边500米范围内对无人机进行飞行管控。2024年10月25日9:30至11:30,在那佐苗族乡文化广场及周边500米范围内对无人机进行飞行管控。临时管控期间,请广大群众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不遵守临时管制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理解支持,同时积极到就近派出所举报违规飞行行为。 西林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