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交警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
显见性违法整治
大力提升头盔佩戴率、骑行守法率
但仍有部分驾驶人“侥幸闯关”
既是对交通规则的漠视
也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
现对一批电动自行车显见性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来看看都有哪些人上榜
姓名:温友恒
违法地点:海州区苍梧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顾红玉
违法地点:海州区海连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郁宸轩
违法地点:海州区港城大道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王业婷
违法地点:徐圩新区东方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丁国祜
违法地点:开发区云和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祁昌合
违法地点:连云区海棠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陈静云
违法地点:赣榆区怀仁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范胜莲
违法地点:东海县水漫桥路口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邱月
违法地点:灌云县南环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姓名:刘飞
违法地点:灌南县军民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行人与非机动车要遵守各行其道原则、右侧通行原则以及安全通行原则,在外出行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逗留。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走斑马线,不要斜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非机动车过斑马线时要下车推行。切记!任何时候都不能抢道!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车骑乘者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所以骑行时一定要带好安全头盔。
来源:连云港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