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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一部外形酷似智能手机的赌博设备“透视”扑克牌点数的大小,再通过耳机通风报信,电影中的“出老千”一幕在现实生活中真实上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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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购买设备想翻本的赌徒郭某和出售设备的詹某都栽了。
郭某因“手气不佳”在赌场上很失意,眼看着财产一点点被败光,他想到通过作弊的手段来翻本,“捞一次大的就收手”。
抱着这样的心态,郭某通过他人介绍找到了销售赌博设备的詹某。
看见急于翻本的赌徒,詹某重点向他推介了“逢赌必赢大礼包”,这份“礼包”包括一部装有镜头的仿真手机,一个隐藏式耳机,一盒电池和三副专用扑克。
詹某还向郭某详细演示了整个“出千”流程,看到詹某控制赌局输赢的演示后,郭某满心欢喜地花了7000元购买了这套设备,期待在赌场“大展拳脚”。
然而,事情并不像郭某设想的那样。由于设备的操作不熟练,他在赌桌上“稀奇古怪”的动作引起了对手的怀疑,这次拙劣的“出千”尝试很快败露,郭某等人也被警方抓获。
警方顺藤摸瓜,找到销售“出千”器材的詹某。
经过审查,认定詹某销售的手机设备具有伪装、隐蔽的装置结构,属于使用微型针孔式摄像装置的照相摄像器材,是窃照专用器材,在未取得窃照专用器材销售许可的情况下仍对外销售,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应当以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11月,翔安区检察院以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对詹某提起公诉,翔安区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有罪判决。
近年来,违法销售窃照器材用于作弊诈赌的案件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还在宾馆、民宿等场所安装窃听、窃照设备窥探他人隐私,甚至提供互联网链接供他人实时观看或者将偷拍盗摄内容,制成图片、音视频进行贩卖、传播,严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与个人隐私,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管理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等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洁身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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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厦门日报、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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