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们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会冲动了。”
近日,金凤区人民法院良田人民法庭审结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秦慧超寓教于审、情法相融,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隔阂。
该案源自数月前发生在篮球场上的一起冲突,小陈与同伴打篮球时,与路过的小徐发生矛盾纠纷。几人从言语争吵逐渐发展到肢体冲突,小陈因此受伤。事故发生后,小陈诉至法院,要求小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秦法官着手办理该案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是未成年人,便第一时间与双方家长取得了联系,小陈的家长情绪异常激动,小陈也气愤地表示:“这件事不仅给我的身体带来了伤害,更对我的心理造成了阴影。”而另一边,小徐也认为自己十分委屈:“是他先出口骂人,我是一时冲动才动的手。”面对这一情形,法官一边对小陈及家长进行情绪疏导,一边对小徐耐心地释法析理,指出小徐的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终于愿意各退一步,同意接受调解,但由于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案件未能调解成功。
随后,良田法庭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承办法官坚持“寓教于审”理念,将庭审转化成课堂,在释明法理的同时积极疏导双方情绪,结合几起未成年人打架斗殴的典型案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当事人双方深入浅出地讲述打架斗殴的不良影响,并语重心长地告诫他们要以此为戒,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化法治观念,勿让美好的青春因一时冲动而徒增“伤痕”。同时,法官也向双方家长展开普法教育,强调家长应当切实承担起监护教育责任,了解孩子思想动态,尤其是要在日常生活中重视对孩子的教育引导,使孩子充分认识到遇事冲动、打架斗殴的不良后果,避免其走上歧途。
“谢谢法官,通过这件事让我知道冲动是有代价的,以后我一定冷静下来处理问题。”被告小徐低下头懊悔地说道,并当庭向小陈表达了诚挚的歉意。
小陈也低声说道:“其实我也不该那么冲动,如果心平气和地处理就不会发生这种事。”
该案宣判后,当事人双方均服判息诉,小徐和家长主动来到良田法庭,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按照判决结果向小陈支付了赔偿金并再次诚恳致歉。至此,这起涉及未成年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圆满解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近年来,金凤区法院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念,不断完善涉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将“护苗”任务落实到位。今后,金凤区法院将持续延伸审判触角,创新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全面覆盖、整体推进的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新格局,用司法温情撑起未成年人的法治“绿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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