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尼特右旗民政局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新标准

政务   2024-08-15 19:31   内蒙古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内民政发〔2024〕66号)文件要求,苏尼特右旗民政局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宗旨,精准把握政策,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落实到位。

残疾人“两项补贴”新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提标后,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5元。现已完成2024年7月和8月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核对工作,补发资金已发放到位。此次提标共补发2605人次130250元,其中,补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70人次5350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535人次76750元。

通过提高补贴标准,进一步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权益,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让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

编辑/初审:李昕运

复审:斯琴高娃

终审:朝克满都拉

苏尼特右旗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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