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构建文明和谐社会环境,根据《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惠阳区结合实际,划定了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重点管理区实行养犬登记制度,一般管理区实行自愿申报制度,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烈性犬。
按照惠阳区的城市建成范围,结合实际管理情况,我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划定如下:
一、淡水街道
云新大道至人民四路至白云二路至东华大道围合区域。
二、秋长街道
内环西路至秋宝路至人民二路至北环路围合区域。
三和国际花园、三和现代城区域。
四、沙田镇
沿695乡道的碧桂园润扬溪谷及周围区域、兴业三路东侧及周围区域。
编辑:张丽华
来源惠阳区人民政府,由惠阳融媒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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