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市纪委监委通报

政务   2024-10-15 00:03   河南  


驻马店

  • 驻马店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现将三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上蔡县西洪乡市场监管所原所长樊现丽借用商户钱款等问题。2017年11月至2024年3月,樊现丽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向辖区内31家商户借款共计56.25万元,未按约偿还借款,引发多名群众诉至法院;私自截留商户爱心募捐资金0.24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在4家烟酒店赊欠价值0.652万元的烟酒,长期未偿还。樊现丽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4年5月,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二、新蔡县城市管理局原应急中队负责人李超磊收受商贩管理费等问题。2023年9月,刘某等10余家商贩占道经营夜市,县城市管理局原应急中队发现后予以制止。刘某与时任中队负责人李超磊协商,由刘某每月向每家商贩收取300元管理费交给李超磊后,李超磊允许上述商贩占道经营。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李超磊收受刘某6次所送管理费1.42万元,分给刘某0.41万元,自己占有1.01万元。李超磊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9月,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三、泌阳县建筑公司经理李厚强、副经理晁建国违法串标问题。2019年9月,泌阳县建筑公司经理李厚强、副经理晁建国为承建泌阳县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厂区管涵改道工程,李厚强安排项目委托代理人以泌阳县建筑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另找三个公司配合投标。泌阳县建筑公司中标后,李厚强把项目交给晁建国实施。项目实施完毕后,晁建国向泌阳县建筑公司缴纳管理费1.36万元,个人获利17万元。2024年6月,李厚强、晁建国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三起案例,有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有的乱作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贿赂;有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违法串标,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严重损害营商环境,必须严肃查处,以儆效尤。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自觉遵纪守法,争做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者、践行者、推动者。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责作为、廉洁用权,更好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围绕政策落实、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执法司法等方面,聚焦市场主体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突出问题,采取督导检查、审查调查、专项巡察等方式,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主管监管责任,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问题。要结合严厉打击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围绕10项重点整治内容,强化协调联动,深入排查线索,坚决惩治违规审批、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收受企业贿赂等风腐问题,有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以政治生态持续净化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来源:清风驻马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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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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