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部署安排,省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持续推动全省经济回升向好的通知》,从五个方面提出19条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规划空间保障
4.统筹产业发展空间。鼓励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划定工业用地保障线,确保工业用地总量保持基本稳定,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在详细规划中统筹优化产业用地布局,根据不同产业门类的空间需求合理确定规划指标,支持产业项目落地。亟需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未覆盖区域实施的重大产业项目,允许编制报批地块详细规划图则作为规划许可依据。
二、进一步优化用地用海“应保尽保”机制
10.提升涉土行政处罚质量。认真落实《江苏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要求,对初次违法、违法情节轻微以及主动整改的,可以不予处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涉及责令改正的,给予合理的改正期限。
三、进一步优化要素配置方式
11.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立体、组合配置。探索不同产权、不同门类、不同空间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涉及多宗土地的产业链关联项目,具备分宗出具规划条件、限制为同一竞得人、分宗签订出让合同条件的,允许跨片区联合同时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实行整体供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可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相邻国有建设用地整合使用效率更高、效益更优的,可按有关规定组合供应给同一使用主体。围绕新型储能、能源基地建设等需求,探索盐穴等特殊地下空间与土地、矿产等要素协同供应。推进完善海域立体分层设权。
12.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构建以亩均产出效益、绿色节能降碳、生态投入管护为核心的“标准地”差异化供应机制。推进产业园用地综合整治,推动零散工业用地向园区集聚,推动产业园区提级扩能。综合运用收储、收购、置换、转让等多种方式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从单宗盘活向片区综合开发转变,形成集中连片产业净地。支持各地在保障公共利益、不突破强制性内容的前提下,界定产业用地提质增效涉及的详细规划技术修正具体情形。鼓励将工业企业内部所需的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等配套设施用地从企业用地中剥离,统一规划建设产业邻里中心,产业邻里中心用地可参照工业用地管理和供应。
四、进一步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14.优化结构提升供给质量。落实控增量、盘存量、优质量的要求,统筹合理安排各类住宅用地布局、结构和规模,优化规划指标要求和管控规则,满足多元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按照区域协调、远近兼顾、用途兼有等原则科学编制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集成运用规划和土地支持政策,着力推动规划建设改善型住宅。支持根据市场形势合理调整竞价规则,允许住宅用地实行综合评价等出让方式,推动从“价高者得”向“质优者得”转变。
五、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服务支撑能力
16.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加快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海洋经济蓝色金融服务专版建设,推进海洋产业发展基金设立,引导金融机构针对性开发海洋产业信贷产品,推动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修订完善海洋产业园区管理制度,推进海洋产业集聚发展。推进现代海洋城市建设。
17.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以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紧缺性矿产资源为目标,全力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重点在苏北、宁镇等地区围绕金红石、晶质石墨、铜、金等国家战略性矿种以及高纯石英、氦气等我省特色矿种部署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及勘查工作。充分发挥地热资源潜在优势,开展资源勘查,推动发电、干燥、供暖等方面的梯级高效综合利用。加大矿业权市场投放力度,进一步推进矿业权市场交易。
18.加大测绘地理信息数智支撑。完善全省卫星导航定位基础设施,提升单北斗高精度实时服务能力。持续优化实景三维江苏数据,鼓励支持各地推进实景三维赋能智慧城市建设,研制适应新业态发展的多类型多尺度地理时空数据成果,支撑数字经济、低空经济、智能网联汽车等产业发展。完善地下空间资源与地质环境协同管理数字场景,摸清地下空间资源“家底”。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底线的前提下,更好地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勇于担责、敢于创新,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水平,以高效务实的举措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奋力争当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