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截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为方便企业和群众按照弹性退休制度办理退休手续,及时领取基本养老金,现将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称“参保人员”)退休提前受理服务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5年12月底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按照《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规定确认的弹性退休时间,且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
符合第一条“人员范围”规定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提前三个月向人社部门申报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员从审核通过的退休时间次月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保人员属于企业(或单位)职工的由用人单位线上办理退休申报手续,并按要求上传经职工签字确认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附件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申报表暨告知承诺书》(附件2)、户口本本人页(或身份证、社保卡)照片;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的,由本人携带身份证件(户口本、身份证或社保卡)向保管其档案的市、区人社部门书面申请,无档案的,向户籍地所在区人社部门书面申请,由相关服务机构为其申报办理退休手续。市、区人社部门退休申报服务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相关业务咨询电话:0552-12333。
附件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
附件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申报表暨告知承诺书
附件3:市、区人社部门相关服务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日
不想错过推送
给“蚌埠日报”设个星标🌟
第一时间接收最新最热资讯
审核:李博
您关心的最新信息
尽在蚌埠日报官微
点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