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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有街坊发现大沥出现了
一位特殊的“客人”
一只黑色脖颈密布白色小圆点
像戴着一条“珍珠项链”
贵气十足
一只体型虽小
但展翅却像“鹰”
活泼灵动
一查竟大有来头
戴“珍珠项链”的斑鸠
“迫降”公司门口
10月6日17时许,正在大沥盐步一家公司上班的全女士,突然听到门口传来“扑棱扑棱”的声音,于是循着声音走上前查看,发现一只鸟儿趴在地上不停拍打翅膀挣扎着,怎么也飞不起来。全女士怀疑鸟儿受伤,便找来一个纸箱将它小心安置。
但接下来,小鸟脖子上特别的花纹引起了全女士的注意。“它黑色的脖颈上布满白色的珠点,就像是戴了一串珍珠项链,很贵气。”全女士拍下小鸟照片,并上网搜索比对,发现小鸟疑似珠颈斑鸠,于是报警求助。
“感谢你的救助,接下来交给我们吧。”接报后,盐步派出所民辅警迅速到场,将这只小鸟带回派出所悉心照料,并联系佛山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前来救助。
救助中心工作人员确认该鸟为珠颈斑鸠,为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随意猎捕和出售。经对这只斑鸠进行初步检查,发现无明显外伤,工作人员便将它带回救助中心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待其完全康复后再放飞大自然。
什么是“三有”保护动物?
“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即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规定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如斑鸠、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我国《刑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受保护野生动物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三有陆生野生动物三类。
温馨提示,根据相关规定,非法狩猎“三有”陆生野生动物1只以上就属于违法行为,20只以上的就可以刑事立案,50只以上的,为重大案件;100只以上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市民朋友发现受伤
或需救治的野生动物时
切勿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
应及时报警或联系有关部门
以便由专业人员
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应对措施
对于非法猎捕、运输、交易
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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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海公安、文明佛山
编辑:蔡小玲
校对:潘汶蔚、黎小文、陈福权
监制:吕燕珊、张秋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