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关于“升龙城1号院”1、2号楼1285套房地产抵押权的公开声明
为保障我司合法权益,便于广大公众了解位于二七区嵩山南路东、淮河东路南(升龙城1号院)1、2号楼(升龙城·壹公馆)1285套办公房地产(见清单)的抵押权情况,现郑重声明如下:
1.2020年1月16日,产权人郑州骏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将上述1285套办公房地产为我司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并在相关行政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及查封登记。
2.请广大公众在购买、租赁上述房地产前了解上述房地产的抵押权及查封情况,知晓无法办理上述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进而无法取得不动产产权、抵押权设立后发生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查封之后发生租赁关系可由人民法院依申请解除占有等法律规定,以免利益受损。
特此声明!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分公司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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