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
记者从国航、南航、川航等
多家航司获悉
自2月5日起
销售的国内航线航班客票
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执行新的征收标准
相比调整前的标准
每个航段上调20元或10元
这是今年以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首次调整
航司提醒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执行新征收标准后,旅客在今年2月5日之前购买的2月5日及之后的出行航班客票,在2月5日及之后进行自愿变更的话,燃油附加费不受影响。
来源: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法律支持:山东生活帮律师事务所
合作热线:15666582266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及时联系删除
【点击小程序 快速查看发布】
▲找工作,本地平台更靠谱▲ 不用外出辛苦找工作,超多岗位任你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