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基本案情:2024年11月,根据武清区公路(水路)运输服务中心抄告的案件线索移交函中,发现辖区多家普货道路运输企业涉嫌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测或者未按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经武清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对照《天津市道路运输综合信息平台》进行核实,确认违法事实属实。
处理结果: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3年)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或者未按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依据《天津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依次进行立案处罚,现面向社会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