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尽快报案!涉案人员请于11月15日之前退赃退赔

时事   2024-09-16 17:15   内蒙古  

关于敦促金瑞龙集资参与人

尽快登记报案的通告


2023年7月24日,阿拉善盟公安局对金瑞龙汇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行为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尚在侦查取证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就集资参与人登记报案事宜通告如下:


因该案涉及集资参与人较多,且集资参与人遍布全国各地,为全面调查取证,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投资合同原件、缴纳投资款和领取收益凭证等相关资料到投资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进行报案登记。


警方提示:请广大集资参与人保持理性,依法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通告!


阿拉善盟公安局

2024年9月13日



关于敦促金瑞龙汇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涉案人员积极退赃退赔的通告

为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金瑞龙汇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保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现通告如下:


按照公安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统一部署,阿拉善盟公安局已于2023年7月24日立案侦办金瑞龙汇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目前已依法查封、扣押、冻结一批涉案财物,一批涉案人员已主动向公安机关退缴非法所得,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开展侦查和追赃追缴工作。


现公安机关敦促“李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积极退赃退赔,争取宽大处理。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绝退赃退赔、未足额退赃退赔、隐瞒或转移赃款赃物的涉案人员,公安机关将对其违法所得及相关金融账户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并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对积极配合侦查、主动退赃退赔的涉案人员,将最大限度从宽处理。


警方再次正告“李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相关涉案人员,一定要认清形势、审时度势,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主动退赃退赔。


特此通告!


退赃退赔地点:金瑞龙汇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员工到阿拉善盟公安局经侦支队退赃退赔。

金瑞龙汇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地分公司及关联公司员工到属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退赃退赔。


联系电话:0483-8341128

联系人:张警官,谢警官  


阿拉善盟公安局

2024年9月13日

(来源:平安阿拉善

(责任编辑:草木、小梦;一审:张茜;二审:刘磊;三审:乌日吐木林;终审:肖楠

包头新闻网
容包头!融世界!荣未来!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