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10名在职教师被处理!

民生   2025-01-16 07:01   辽宁  

1月10日,我市召开2025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及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治理会议。副市长刘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对我市2024年校外治理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2025年寒假期间做了层层部署。  会议指出,自“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市县两级教育部门以及全市中小学迎难而上,以坚定的决心和势不可挡的气势,取得了显著成效。2024年,我市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规办学共计59家;处理在职教师共计10人。2024年全市教育系统校外培训行业安全领域进行了三次专项排查,共排查点位3294个,拆除违规广告牌509块,有效打通了校外学生出入密集场所的生命安全通道。  会议要求,要加大日常执法检查频次、严肃查处违规补课行为;广泛收集线索、建立线索台账,全面分析研判,查深查实;抓住重点补课高峰期进行执法检查。要坚持政治引领,铸就教育家精神之魂;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提升育人能力,寒假期间要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明察暗访,严防在职教师线上、线下违规补课,一经发现补课行为将严肃处理。


葫芦岛市教育局有关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案件的行政处罚公告

葫芦岛市第一高级中学在职教师**平违规参与有偿补课,违反《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四条第十款;《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六款。葫芦岛市教育局责令其停止违法培训,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给予降低岗位等级、调离原工作岗位等处分。葫芦岛市第六初级中学教师李某擅自开展有组织的学科类培训,违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连山区教育局责令其停止违法培训,罚款2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七条之规定,给予李某降低岗位等级、调离原工作岗位、调离教学岗位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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