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寒假期间参加校外培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民生   2025-01-13 16:46   辽宁  

尊敬的家长朋友:

寒假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效,严防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帮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丰富充实、轻松愉快的假期,龙港区教育局特向全区中小学学生家长提出以下温馨提醒。

一、学科类培训不参加

按照“双减”政策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应树立科学的育儿理念,遵循儿童成长的基本规律,理性看待不同孩子之间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尊重每个孩子独特的成长方式和成长路径。正确看待校外培训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作用,不焦虑、不跟风、不盲目,参加校外培训应以“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按照“双减”工作要求,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不允许开展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点30分,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点。


二、非学科类培训要甄别

1.选择正规合法培训机构,拒绝非法培训机构,建议广大学生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合理安排孩子寒假学习生活,不增加孩子的校外培训负担。确有需要参加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主要涉及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学习内容),家长可通过教育部开发的“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选择具备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不要选择APP以外的无培训资质、无质量保证、无安全保障的非法培训机构,加强孩子安全教育,保护孩子健康平安成长。

2.通过监管平台缴费,切勿私下缴费为避免退费纠纷和“卷钱跑路”风险,请广大学生家长务必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选课缴费,切勿通过转账或现金等方式将培训费用支付到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凡是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或者一次性收费超过5000元的,均属于违规收费。请警惕培训机构以“年卡优惠”“充值赠送”等方式诱导超时段、超限额缴费。

3.签订规范服务合同,保障自身权益家长们在缴纳培训费用时,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同时索取正规发票和合同并妥善保管。


三、违规培训请举报

如发现以下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

1.无证无照机构培训;

2.无教师资质从事培训;

3.有证机构在校区以外场所进行培训;

4.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

5.一次性收费超过5000元;

6.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收费;

7.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令营”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

8.在职教师进行违规培训或推荐校外培训机构、托管班、自习室;

9.其他违规培训行为。


四、要自觉抵制违规校外培训,严防电信网络诈骗。

不要轻信在抖音等自媒体发布的培训招生广告,不轻易添加陌生微信号或加入微信群。防范以“校外培训退费名义”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通过资金监管平台退费的流程一般以“原路返还”的形式退至本人缴费账号,对退款时附加购买商品或支付费用链接的,均应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如有疑问,可及时拨打110求助。


为了坚决查处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严格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预收费管理,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参与培训,龙港区教育局公布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举报电话:0429-3055826,举报实行“实名制”和“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为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每一个家庭都是最好的学校;每一名家长都是孩子最好的老师;每一位父母都是孩子一生的榜样!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是家事也是国事,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构建和谐教育生态,为孩子度过一个平安、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保驾护航!

来源:葫芦岛市龙港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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