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故事 学党史 | 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政务   2024-10-18 09:00   北京  

编者按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自然资源部直属机关党委、中国自然资源报社共同开设“读故事学党史”专栏。
本专栏每周一期,陆续刊发关于党的革命精神、光荣传统、优良作风、工作方法的党史故事,推动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和能力,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保证党的团结统一是党的生命,是党的组织纪律建设的重要内容。朱德一直注意严格遵守纪律,特别是在长征中同张国焘分裂党和红军的错误行为进行毫不妥协的斗争时所表现出来的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言行,堪称中国共产党人遵守组织纪律的典范。

1935年6月18日,中央红军主力到达四川懋功地区,同红四方面军会师。会师以后,制定统一的红军战略方针是摆在党和红军面前的首要任务。中共中央根据国内形势变化,主张红军部队继续北上,以创建川陕甘革命根据地,张国焘主张向西退却到新疆、青海、西康等地,避开国民党军的军事压力。为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中共中央于6月26日在两河口召开政治局会议。经过讨论,一致同意毛泽东、周恩来等多数人关于北上的意见,张国焘在口头上表示赞成。6月29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决定增补张国焘为中革军委副主席。过了不久,张国焘再次提出主张南下,向四川、西康边境退却,并依仗枪多势众,公然向党争权。为了维护全党全军团结,中共中央又任命张国焘为红军总政治委员。

8月初,红军总部制定了进军甘肃南部的夏洮战役计划,红一、红四方面军混编成右路军和左路军。朱德、张国焘、刘伯承等率红军总司令部随左路军行动,毛泽东、张闻天、周恩来等率中共中央机关和前敌指挥部随右路军行动。当右路军历尽千辛万苦走过水草地,等待左路军前来会合时,张国焘不顾朱德等人的反对和劝说,提出种种借口,拖延执行中央决定。9月9日,张国焘致电中革军委,坚持“乘势南下”的主张,又背着中央密电右路军政治委员陈昌浩率部南下,以“彻底开展党内斗争”。张国焘企图分裂和危害党和红军的行为已显而易见。

面对张国焘的恶劣行径,以及党和红军内部可能发生的严重冲突,随左路军行动的朱德在极其艰难的处境中,始终坚持党性原则,既严守政治纪律、不畏邪恶,又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顾全大局,极力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为了实现分裂,张国焘在红四方面军干部中大造反对中央的舆论。这就更加需要有影响力的人站出来予以抵制反对。朱德在红军中拥有崇高威望,是最合适不过的人选。在派人同朱德谈话要求他写反对中央北上的文章而被坚决拒绝后,张国焘对朱德开始进行威逼利诱。9月中旬,张国焘在阿坝主持召开党的活动分子会议,在讲话中攻击中央北上是“逃跑主义”,威胁要对经过斗争和教育仍不转变的人给予“纪律制裁”。随后,张国焘和一些受到蛊惑的人,要求朱德当众表态“同毛泽东向北逃跑的错误划清界限”,回答是“北上”还是“南下”。朱德从容不迫地说道:“北上决议,我在政治局会议上是举过手的,我不能出尔反尔。我是共产党员,我的义务是执行党的决定。‘南下是没有出路的!’”无论对方如何施加压力、恶语相向,朱德总是一言不发,等对方骂完,再讲道理。

10月5日,坚持南下的张国焘在卓木碉召开高级干部会议,公然宣称另立以他为首的“临时中央”,还要求朱德进行表态。朱德心平气和、语重心长地说:“大敌当前,要讲团结嘛!天下红军是一家。中国工农红军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是个整体。大家都知道,我们这个‘朱毛’,在一起好多年,全国和全世界都闻名。要我这个‘朱’去反‘毛’,我可做不到呀!”在张国焘不顾朱德的反对,宣布“中共中央”名单,其中朱德为“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时,朱德严正表明自己坚决保留意见,会按党员规矩办事,以个人名义做革命工作。

在同张国焘分裂行为进行坚决斗争的整个过程中,朱德始终强调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和组织原则、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凝聚人心。即使张国焘走上了分裂道路,朱德仍一直与他商量军事行动,以理服人地规劝张国焘,直至1936年6月6日张国焘最终不得人心、宣布取消另立的“中央”。朱德曾说过,“一切忠于共产主义事业的革命者,必须把维护党的统一和团结,作为自己最重要的一项任务”。

点 评:

教育、引导和促进广大党员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是党的组织纪律的内容要素、党的组织纪律建设的基本功能。《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相关党内法规明确规定了党员所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其中一项就是“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面对少数人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身为党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敢于斗争、善于亮剑,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朱德的行为值得我们学习,而张国焘的行为让我们警醒。

——文章节选自人民出版社图书《纪律——中共党史上的50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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