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潭镇党委、政府组织镇综治中心、司法所、社区等多方力量对刘某某与李某某的邻里纠纷展开调解,运用“法理+情理”,成功化解一起长达20余载的邻里纠纷,促进了邻里和谐。10月15日上午,龙潭街社区李先生、朱女士为龙潭镇平安建设综治中心、司法所、龙潭街社区分别送上了锦旗,对多方调解员这些日子尽心尽责帮其妥善化解久拖未解决的矛盾纠纷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纠纷回顾】
据了解,刘某某等4人与李某某为邻里关系,从2000年李某某购买土地建房后,刘某某认为李某某所持有的土地证登记的土地范围有问题,故与李某某产生矛盾纠纷,双方纠纷一直持续多年,争执不断。刘某某等4人于2018年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李某某土地证登记的土地范围问题提起行政诉讼,后法院认为刘某某等4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连续十几年来,李某某与刘某某多次发生矛盾,李某某认为刘某某搭建的厨房与自家房屋相邻,且刘某某在2017年8月强行打砸李某某家钢构铁皮棚,又在自家墙上加装防盗网等,延伸到李某某家的厨房空间,从而双方经常发生矛盾。李某某在2020年先后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博白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其上诉理由没有事实依据,后被法院驳回上诉。双方经有关部门多次协商调解未果,纠纷一直在僵化,这么多年来未得到化解。
【调解过程】
2024年9月20日,龙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刘某某的调解申请,因李某某在刘某某房屋后的土地建围墙,影响刘某某房屋的通风、采光、排水等,希望李某某停止施工,于是刘某某向龙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帮助调解。
为了彻底解决这起纠纷,龙潭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指派龙潭司法所所长卜春林,联合镇综治中心主任吴小勇、龙潭街社区干部对该起纠纷进行多次调解。多方工作人员首先对实地进行查看,了解事情前因后果和矛盾化解程度。与双方当事人单独谈话,了解双方当事人思想状态和问题底线,通过梳理双方诉求和矛盾焦点,初步制定了调解方案,并于9月29日邀请双方当事人到龙潭司法所进行调解沟通。
了解双方诉求后,调解员及时调整调解方案,及时安抚当事人情绪,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及和睦邻里的重要性,让他们明白理解和相互尊重,避免因自己的行为给邻居造成影响,讲解维护合法权益的合理途径,还从人情世故的角度劝说双方以和为贵。
【调解结果】
邻里之间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经过调解员当天长达十个小时的沟通调解,双方的心结逐渐打开,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下一步,龙潭镇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消除于未然,风险化解于无形,推动各类矛盾纠纷一揽子解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更高水平的平安龙潭建设贡献政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