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以及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现征集参与锡林郭勒盟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企业,有关事项如下:
一、参与条件和要求
(一)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回收主体均须符合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等部门的现行政策及有关规定。
锡林郭勒盟商务局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初步形成拟参与政策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回收主体名单,经同级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等部门审核后,由锡林郭勒盟商务局对外公示公布。
(二)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应具备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1.依法依规登记注册,且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近3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于列入失信名单、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限制参加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2.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为个人开具实名发票等综合服务能力,设有符合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的存放车辆和蓄电池的区域及设备。
3.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不法行为的能力,承诺遵守安全生产要求、抵制价格欺诈、抵制套利套现等。
4.不为个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5.在本次活动期间同步配套促销优惠举措。
6.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
7.建立完整清晰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台账,按月报送锡林郭勒盟商务局备案。
(三)电动自行车回收主体应具备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1.依法依规登记注册,且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近3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于列入失信名单、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限制参加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2.具备相应回收能力,设有符合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的存放废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区域及设备。
3.具备在第三方平台完成确认上传电动自行车收旧等有关信息的能力,制定明确的回收流程。
4.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不法行为的能力,承诺遵守安全生产要求、抵制价格欺诈、抵制套利套现等。
5.具有与具备废旧锂离子、铅酸蓄电池拆解专业资质的主体签订的回收处置协议(合同),或其他可以说明将收回的电动自行车交由合法正规主体拆解的证明。确保收回的旧电动自行车进入合法正规拆解渠道,杜绝再次流入市场。
6.不为个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7.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
8.建立完整清晰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台账,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售旧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电话、旧车信息、折旧金额等),并按月报送锡林郭勒盟商务局备案。
二、征集时间和地点
确定参与活动的主体填报相关信息,要确保信息真实性,信息提交后银联将分批次实地核实并安装终端受理设备。
本次活动持续报名,企业名单动态更新。
征集时间:2024年10月8日—12月1日(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征集地点:锡林浩特市银座写字楼15楼1511室
咨询电话:14747197000、18047909585、13304795516、17804894443。逾期未报名视为弃权。
三、报名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开户行复印件盖章
2、销售门店门头照片1张、经营场所内照片2张
3、法人手持身份证上半身照片一张(可在办理点现场拍照)
4、法人手机号码,需要现场手机验证
5、参与主体申请表
6、承诺书(报名时现场签订,需签字盖章)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在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在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
8、企业2023年度财务报表
9、具有与具备废旧锂离子、铅酸蓄电池拆解专业资质的主体签订的回收处置协议(合同),或其他可以说明将收回的电动自行车交由合法正规主体拆解的证明
10、具备完善的电动自行车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体系的证明材料
11、锡林郭勒盟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期间计划开展的叠加让利优惠方案
附件:1.销售主体申请表
2.回收主体申请表
3.承诺书
相关附件请进入锡林郭勒盟商务局官方网站进行下载
http://swj.xlgl.gov.cn/swj/index/tzgg/2024100809244914359/index.html
锡林郭勒盟商务局
2024年10月8日
编辑:罗宇超
一审:李 婷
二审:文晓红
三审:白廷旭
来源:锡林郭勒商务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锡盟融媒 看见》微信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