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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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机 构
主办单位:
长兴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承办单位:
长兴县文化馆
长兴县摄影家协会
02
征 集 主 题
03
参 赛 对 象
全县手机摄影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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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安 排
(一)作品投稿:6月30日-9月10日截止。
参赛作品必须拍摄于长兴县境内,紧扣“富美长兴”主题,特别鼓励旅游、人文类作品。
(二)作品评审:9月10日—9月12日。
由主办方组织专家对投稿的作品进行评审,从题材、形式、内容、创新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入围“我眼中的富美长兴”第二届全民手机摄影大赛获奖作品名单;
(三) 获奖公布:9月14日
全部评审完成后,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获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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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稿 细 则
1.全县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作品必须为手机拍摄,非手机拍摄作品不得参赛(主办方将邀请手机摄影鉴定专家进行鉴定,经鉴定不属手机拍摄的作品,将取消入选资格);
2.作品须为单幅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不得对原始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如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色彩等适度调整,须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
3.投稿作品须注明作品题目、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4.投稿作品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并保证投稿作品不侵犯他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投稿者承诺因其参展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及违反法律法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5.主办单位有权将入选作品用于相关活动的宣传、展览、出版等用途,不另付稿酬;
6.投稿者视为同意本征稿通知所有规定,主办单位拥有本次活动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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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稿 方 式
1.现场投稿:
长兴县文化馆三楼视觉艺术部
2.网络投稿:
1329136599@qq.com,联系人:曹韧,
联系电话:15336982728
注:投稿作品必须标明详细信息,否则不予参加比赛(网络投稿只接受邮箱投稿,请勿QQ直接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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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项 设 置
(文章转自长兴县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