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2025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专业介绍
武汉理工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计划”建设的高校,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国家海洋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也是全国第三批设立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点的大学之一,自2005年起在全国范围内招收MPA研究生。
武汉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挂靠经济学院于2005年成立,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和学校的办学要求每年招生培养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并顺利通过教育部合格评估、参加了水平评估。学校以优质的公共管理、经济管理、法学、哲学、教育学、工学等教育资源为依托,充分体现公共管理学科专业优势,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MPA教育体系。
武汉理工大学MPA项目相关学科点覆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哲学、教育学5大学科门类,拥有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公共管理学、应用经济学、哲学、法学等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专业性强、国际化程度高的师资队伍。武汉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还聘请了40多位校外专家及实践经验丰富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实践导师。欢迎全国各地符合条件者报考武汉理工大学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计划及类型
武汉理工大学2025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人数及分配请参考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的招生简章,全部为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
(http://gd.whut.edu.cn/zs/zsjz/202409
/t20240930_594819.shtml)
招生对象
主要面向有实际工作经历的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有志于从事公共事务管理的其他人员。
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截至2025年8月31日,所获学历学位及工作经验须满足下列情况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初试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报考学院:经济学院等
报考专业: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25200)
报考类型:定向
报考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说明: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以及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以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通知为准)。
2. 资格审核及网上确认: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名及复试阶段我校均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报名、考试或复试资格。
(3)因全国各省网上确认时间可能不同,请考生务必特别注意查看所选择报考点以及相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上确认时间,以免错过,不能参加考试。
(4)拟在武汉理工大学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须满足以下要求:户籍所在地为武汉市的往届考生,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长期在武汉市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须提供武汉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本人武汉工作单位近 3 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且网上确认时不应离职、社保不应停缴。凡网上确认时,因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网上确认不通过的,本次报名无效,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在职考生报名时虽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但考生必须与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好报考硕士研究生可能产生的各种问题。若出现因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学校无法获取相关材料等问题导致考生不能复试或不能被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试形式
1. 初试:
初试科目:① 管理类综合能力(199);② 英语二(204)。初试科目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科目。
初试时间: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22 日
初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初试科目以笔试方式进行,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是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
2. 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和学院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并通过复试资格审核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复试一般在 3 月下旬进行。复试录取办法和复试工作细则将在我校研究生院(http:// gd.whut.edu.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加分和照顾政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学制与学费标准
学制:我校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5年。
学费:实际收缴标准以学校财务处网站公示的内容为准。
http://xxgk.whut.edu.cn/cwgl/jysf/sfxm
/202409/t20240920_594079.shtml
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
采取在职培养方式,利用节假日及周末进行集中授课或现场教学。
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社会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撰写等规定培养环节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颁发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双证)。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理工大学鉴湖校区学海楼7楼武汉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
联系人:寇老师
联系电话:027-87396017,手机:1898628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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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方凯
审核编辑:吉姵璇
指导老师:叶双龙
审核老师:李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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