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取暖费滞纳金难住李女士

文摘   2024-12-10 09:28   青海  


近日,市民李女士致电晚报热线反映,她住在城北区碧桂园,去年家中暖气不热,平均室温只有14℃,他多次向青海华恩利热能有限公司反映情况,但一直没有得到改善,所以她没有缴纳去年的取暖费。她去缴纳今年的取暖费时被告知需要一并缴清去年的取暖费及滞纳金6800元(取暖费3400元+滞纳金3400元),否则今年不予供暖。她觉得滞纳金和取暖费金额一样,该公司的做法不合理,希望晚报热线予以关注。
12月5日14:00,记者来到城北区碧桂园李女士家中,看到客厅、卧室都摆放着电暖气。李女士告诉记者因为欠缴去年取暖费,今年一进入冬天青海华恩利热能有限公司就停止给她家供暖,现在家里室温较低,温度计显示为15.1℃,到了晚上温度更低,晚上孩子写作业要穿着厚厚的棉衣,睡觉要打开电热毯。记者在李女士提供的供暖合同上看到,甲方为供热单位,乙方为住户,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房屋整体供热质量未达到供热相关约定标准的,乙方有确凿证据的用热费经双方协商后向乙方退还,乙方逾期缴纳用热费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所欠用热费的3‰支付滞纳金,经催缴后五日内仍不缴纳用热费和滞纳金,甲方有权停止供热。李女士说,补缴去年的取暖费可以,但滞纳金太高了,她不愿意缴滞纳金。
就此,青海华恩利热能有限公司负责人唐总说,小区住户共有1575户,今年有60户没有缴纳取暖费,去年、前年共有200户没有缴纳取暖费。这些住户不缴纳取暖费的原因是认为供热未达到理想效果。根据现有的规定,居民住宅家中温度达到16℃即可达到标准,若住户家中温度未达到16℃可通过加装暖气片、清洗地暖管道进一步提升供暖效果。滞纳金的比例是每逾期一日按照所欠用热费的3‰支付滞纳金,对于不缴纳取暖费的住户会上门张贴取暖费催缴单进行催缴,长时间不缴纳取暖费会停止供热。若李女士愿意补缴去年的取暖费和滞纳金,今年李女士家中未享受供暖期间的取暖费可按取暖报停计算即缴纳总额的50%。
城北区城管局物业办工作人员说,供暖期间居民住宅室内温度达到标准温度,应及时缴纳取暖费,滞纳金的比例若合同中已约定按照合同执行,但不应超过每逾期一日按照所欠用热费的3‰,没有合同约定的取暖费滞纳金的比例为每逾期一日按照所欠用热费的1‰到3‰间。像李女士这样的情况,觉得室内温度未达到标准温度可保留相关证据联系他们前往现场核实,查证后就滞纳金问题进行适当调解。

来源:西宁晚报

编辑:张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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