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凌晨5点,西港独立大道红绿灯前,一名33岁的本地男子被撞身亡。
当时他正开着一辆“摩托挂车”,拉着一车椰子,送往农贸市场。一辆黑色奔驰轿车疾驰而来,电光石火间追尾了他。
一声巨响后,他趴在大街上一动不动,双腿折断,小腿和大腿摆成不可思议的90度,身下滚热的鲜血正潺潺流出。
死状很凄惨,他甚至没来得及哼一声。
人生就是这么无常!不由让人唏嘘,碰撞产生的巨响、双腿折断的疼痛和灵魂脱离身体的速度,哪个更快?
没有丝毫对死者的不尊重,我不媚俗,今天只想说些同胞们不爱听的。
事发后,警方确定肇事司机是一名中国人,体内酒精含量1.30毫克/升,属严重酒驾。
而就在事发前一天的1月20日,金边市警察局长尊那林表示,将成立专门工作组继续严查酒驾行为。“只要警方怀疑司机喝酒,即使没有经过临检关卡,司机都要无条件接受检查。”
试想,如果这个政策能早点执行,而且扩展到全国,或许今天凌晨的这起惨案就能避免。
但是,当时警方的这条规定在华人圈,获得更多的不是支持,而是嘲笑、质疑,甚至怒骂。
同胞说的最多的是“快到中国年了,大家都懂的”,暗示警方此政策是为了收小费。
这个逻辑非常可笑!
我们不谈论政策的动机。退一万步说,难道中国年到了,就应该放任,就应该喝酒开车?交警查“酒晕子”,从安全角度说,有什么坏处吗?
今天凌晨的这起车祸,受害者是一名正值中年的柬埔寨人。他又是谁的父亲,谁的丈夫,谁的孩子?
但这一天,总有人悲伤成河!
如果,不严查酒驾,对所有生活在柬埔寨的人都是不安全的,灾祸瞬间发生,你我都可能是趴在大街的那个“谁的亲人”。
所以,质疑和批判没问题,但首先应该讨伐的是违法违规,其次才应该是面对违法违规执法部门的权力寻租。
但很多人把这两个问题混为一谈,逢政策必反,就认为是针对中国人的钱包。
这是犯了“受害者妄想症”!
突然又想到一个例子。前不久,金边皇宫前搞活动,个别道路不允许行人通过。就有同胞走后门,给警察塞红包放行。
这事放到网上,味道就完全变了。不少人不谴责走后门、坏规矩,反而说警察故意向中国人收小费。
确实,为什么不收别人的?
还不是因为别人没违规走后门。
何况,警察主动向你要小费了?
所以说,在柬埔寨生活久了,你会发现,耳听不实,眼见也不一定为真,从事实出发多点逻辑,或许才更接近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