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屑病治疗取得阶段性成效!

学术   2024-10-06 19:01   湖北  


银屑病,也被广泛称为“牛皮癣”,是一种常见的多基因遗传性皮肤疾病,常表现为局限或广泛分布的鳞屑性红斑或斑块。引发银屑病的原因尚不明确,但已被认定与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共同导致。此病与子午线、食物性、气候季节、家族史等因素有关。世界各地的患病率差异很大,中国,尤其是北方地区的患病率比较低,但是由于人口基数大,患者总数仍然庞大。银屑病有多种类型,最常见的是寻常型,此外还有关节病型、脓疱型和红皮病型。


 

银屑病症状具有多样性,主要包括皮肤出现红色斑块,通常覆盖有银白色鳞屑,皮肤瘙痒、灼热或疼痛,皮肤干燥、破裂,甚至出血等。部分患者可能伴有关节疼痛、肿胀以及指(趾)甲的异常。银屑病非传染性,传播途径通常包括家庭遗传或是环境刺激。

 

SCT650C是一种由神州细胞工程研制的重组抗IL-17单克隆抗体创新药物,通过修饰抗体Fc段延长抗体半衰期。在澳大利亚开展的Ia期临床试验显示在人体内的半衰期能达到约100天。半衰期的延长可延长给药间隔时间、降低给药次数,预计年度给药次数能降低到4~6次。其已被寄予厚望用于治疗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相比于市场上已有的治疗银屑病的药物,SCT650C注射液在多个方面进行了改良,尤其是在用药频率和药物代谢周期上有显著的提升。

 

目前正在开展相关的临床试验研究,符合要求的银屑病患者可以接受临床药物治疗,且不收取费用,斑块型银屑病和脓疱型银屑病患者,可以看一下,项目详细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SCT650C注射液在中重度斑块型银屑病中的Ib/II期临床试验

 

【项目分期】II期

 

【试验药物】SCT650C注射液

 

【给药方式】局部注射

 

【治疗方案】生物制剂

 

【适应症】银屑病

 

【入选标准】

1 在第一次访视(筛选期)时,年龄为18岁至65岁(包括18周岁和65周岁)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2 伴或不伴有银屑病关节炎的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受试者,基线前银屑病病史≥6个月,筛选和基线时PASI评分≥12,且BSA≥10%,且PGA≥3。

3 根据研究者判断,经常规治疗(包括外用药和/或光疗、光化学治疗和/或既往系统性治疗)但效果不佳的银屑病受试者。

4 体重指数(BMI)18-32 kg/m2,并且筛选时,男受试者体重≥50 kg,女受试者体重≥45 kg。

5 能够遵守试验方案和访视时间表,并且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受试者。

6 育龄期受试者在筛选期至末次给药后12个月期间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 受试者对生物疗法有已知的过敏或超敏反应,如果参与本研究,将对受试者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

2. 近期使用过以下生物制剂的受试者:在基线前,依那西普<28天;英夫利西单抗、阿达木单抗或阿法西普<60天;戈利木单抗<90天;乌司奴单抗<8个月;利妥昔单抗<12个月;或其他<5个消除半衰期的生物制剂。

3. 受试者接受过任何直接靶向IL-17或IL-17受体的生物制剂。

4. 基线前3个月内曾接种过活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计划在最后一次试验用药品给药后6个月内接种活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最后一次试验用药品给药后12个月内接种带状疱疹活疫苗。

5. 基线前接受过以下任一治疗:a.基线前4周内接受过银屑病系统性治疗(系统性非生物类银屑病药物和/或任何系统性免疫抑制剂治疗,包括但不限于甲氨蝶呤、硫唑嘌呤、糖皮质激素、维A酸类、PDE-4抑制剂、JAK抑制剂、TYK2抑制剂等);b.基线前2周内接受局部银屑病治疗;c.基线前2周内服用过治疗银屑病的中药及中成药;d.基线前4周内进行物理治疗(包括光化学疗法、紫外线疗法、日光浴床自我治疗等)。

6. 符合下列任一条件:a.正在参加其它临床试验;b.在基线前30天内或试验药物的5个消除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参加过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7. 筛选期或基线时为脓疱性银屑病、红皮病性银屑病和/或点滴性银屑病,或其他可能会影响疗效评估的皮肤病变。

8. 基线时有药物性银屑病。

9. 符合下列任一与活动性或潜伏性结核病(TB)感染相关的标准。a.当前或既往患有活动性结核病。b.在筛选期间,根据病史和/或体检发现存在提示活动性结核的体征或症状。c.筛选时干扰素-γ释放检测(IGRA)结果呈阳性(如QuantiFERON-TB阳性,或结核菌感染T细胞斑点试验[T-SPOT]阳性,或结核分枝杆菌特异性细胞免疫反应检测[I-SPOT.TB]阳性)。如果患者初始IGRA检测结果不确定,则可以复测一次。如果复测结果再次为不确定(或呈阳性),则将该受试者排除本研究。

10. 五年内有淋巴细胞增生性疾病病史;目前有恶性肿瘤病史或五年内既往有恶性肿瘤病史(经彻底治疗且无复发迹象的皮肤原位鳞癌、基底细胞癌、原位宫颈癌,或者入组前五年经过治疗且无任何复发迹象的皮肤鳞癌除外)。

11. 既往或目前患有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例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炎性肠病、硬皮病、炎性肌病、混合性结缔组织病、重叠综合征等)。

12. 有活动性感染或感染史的受试者符合以下任一情况:a.基线前4周内接受口服抗感染治疗;b.基线前8周内发生住院或静脉抗感染治疗的严重感染;c.研究者认为会增加受试者复发性、慢性或其他活动性感染的风险。

13. 筛选时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Anti-TP)阳性。有乙型肝炎病毒(HBV)阳性证据或符合以下任一检测结果:a.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HBsAg+);b.抗乙型肝炎核心抗体阳性(HBcAb+),且HBV脱氧核糖核酸(DNA)阳性。

14. 有抑郁病史和/或自杀想法或行为,研究者认为这类受试者不适合参与临床研究。

15. 受试者筛选期时实验室检查值符合以下任一标准:(1)血红蛋白<90g/L(2)白细胞计数(WBC)<3.0×10的9次方/L(3)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的9次方/L(4)血小板计数<100×10的9次方/L(5)血清丙氨酸转氨酶(ALT)、天冬氨酸转氨酶(AST)≥2.5倍正常值上限(ULN)(6)血清肌酐>1.5倍ULN。

16. 筛选/基线时正在哺乳、怀孕或计划怀孕的女性受试者,以及研究期间计划与伴侣怀孕的男性受试者。

17. 受试者患有任何其他疾病,包括医学或精神疾病,在研究者的判断下,不适合纳入研究的受试者。

18. 受试者在基线前8周内接受了重大手术,或将被要求在研究期间接受此类手术。根据研究者的意见并与申办方或其指定人员协商,这些操作可能会对受试者造成不可接受的风险。

 

【患者获益】

1.免费治疗及检查 : 患者将获得免费试验药物治疗及检查

2.交通补贴 : 每次到院访视将获得300元交通补贴

3.采血补贴 : 每次采血将获得400元营养补贴

 

【试验分组】

试验药

1.中文通用名:SCT650C 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SCT650C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剂型:注射液 规格:160mg(1mL)/瓶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 Ib期单次给药:160mg、320mg或480mg。 Ib期多次给药/II期:第0周320mg+第6、16、28、40周160mg;第0周320mg+第6、16、32周160mg;第0周320mg+第6周320mg+第16、40周160mg。 用药时程:Ib单次给药:单次给药;Ib多次给药/II期:多次给药)

对照药

1.中文通用名:SCT650C 注射液(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SCT650C Injection(Placebo) 商品名称:NA(剂型:注射液 规格:1mL/瓶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 Ib期单次给药:1mL、2mL或3mL。 Ib期多次给药/II期:第6、32周1mL;第6、28、40周1mL;第28、32周1mL;第0、6周2mL+W16、28、32、40周1mL。 用药时程:Ib单次给药:单次给药;Ib多次给药/II期:多次给药)

 

【报名资料】

1、全身皮损照片

2、确诊病历,且确诊时间>6个月(不接受手写病历,不接受回溯性病历)

3、既往用药证明

 

试验周期及补贴政策:

试验共19周。

ⅠB单次给药组:随访14次,每次交通补贴300元,总计4200元;采血13次,每次补贴400元,总计5200元,安慰剂组额外补贴3000元。

ⅠB多次给药组:随访19次,每次交通补贴300元,总计5700元;采血10次,每次补贴400元,总计4000元,安慰剂组额外补贴3000元。

Ⅱ期队列组:随访19次,每次交通补贴300元,总计5700元;采血10次,每次补贴400元,总计4000元,安慰剂组额外补贴3000元。

 

【研究中心】

1.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2.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3.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4.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5.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6.上海市皮肤病医院

7.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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