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鹰潭市龙虎山景区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第二次资金清退公告

文摘   2025-01-22 19:35   江西  



为做好关于鹰潭市龙虎山景区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第二次资金清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对象

已核对《资金登记回执》相关内容并提供领款银行账户信息、符合清退条件的人员。

二、清退金额

本次清退金额共计人民币2646076元。

三、清退比例

根据本次清退金额除以经确认的总资金余额计算出本次统一执行的清退比例。具体清退金额:资金余额×第二次资金清退比例。资金余额以《资金登记回执》中的信息为准。

四、清退时间及方式

2025年1月24日开始分批发放清退款项。清退款项发放方式为银行汇款,发放至清退对象的银行账户中。

五、特别提示

1.本次为此案第二次资金清退,后续资金将根据案件办理进展依法清退。

2.《资金登记回执》为领取清退资金凭证。未领取《资金登记回执》的,可在本次资金清退期间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借款合同、名下一类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至龙虎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处领取登记回执。

3.本次款项清退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以公安、检察院、法院或其他机关名义要求汇款或索要账号密码等信息,请不要听信,不要转账汇款,防止上当受骗,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4.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清退工作,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5.对清退工作如有疑问,可向龙虎山景区民融登公司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01-6656033)或农商银行龙虎山支行(0701-6656088)电话咨询。


特此公告。


龙虎山景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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