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是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的制造方法包括天然提取、化学合成、生物发酵等。
防腐剂:如苯甲酸钠、山梨酸钾等,用于防止食品变质和发酵。
抗氧化剂:如维生素C、维生素E、BHA、BHT等,用于防止食品因氧化而变质。
着色剂:如红曲色素、胭脂红、二氧化钛等,使食品颜色更鲜艳美观。
香精香料:如葱姜蒜、味精、香草等,增加食品的香味和口感。
甜味剂:如蔗糖、葡萄糖、甜菊糖等,调节食品的甜味程度。
增稠剂:如明胶、卡拉胶等,增加食品的粘稠度。
调味剂:如鸡精、酱油、醋等,改善食品的口感和味道。
此外,还有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膨松剂、乳化剂、酶制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等多种类型。
凡是列入我国制定的国家标准GB 2760-2014中的食品添加剂都必须按我国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进行安全性评价,经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定,并报请卫健委批准。
正确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对人体健康是无害的,但是要求使用量必须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和用量,否则会给食品带来毒性,影响食品的安全性,危害人体健康。
1.食品添加剂可以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2.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
3.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和储藏等。
虽然食品添加剂在合理使用范围内对大多数人是安全的,但过量或不当使用可能带来以下危害:
致癌风险:某些人工甜味剂、色素等经动物试验证实有致癌作用。如奶油黄色素可诱发大鼠肝癌,甜味剂甘精和苯脲也能引起动物肿瘤。此外,发色剂亚硝酸钠与食品中的胺类反应可形成强致癌作用的亚硝基化合物。
急、慢性中毒:由于添加剂制造原料不纯或过量使用,可能污染食品并导致急慢性中毒。如日本的森永奶粉事件就是因添加剂超标导致婴儿中毒。
潜在健康风险:某些抗氧化剂如丁基羟基茴香醚可在体内蓄积,对机体造成潜在危害。
1.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危害;
2.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3.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4.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5.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在食品中的使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