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我院学子对劳动法律知识的认识,提升我院学子的交通安全意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12月6日,我院联合兰山区人民法院在105教室共同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临沂市兰山区法院办公室副主任段志强、立案庭干警崔明辉、银雀山法庭干警宋晓银等兰山法院干警、学院党委副书记徐秀梅、学工办主任高克甫、团委副书记张梦晗出席会议,我院2024年入党积极分子、入团积极分子与学生干部参加活动。
崔明辉从多个方面为我院学子普及劳动法律知识,着重指出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详细讲解试用期权力的保护、劳动报酬与工时、劳动争议的解决与途径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阐述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义务、试用期限及试用报酬、劳动报酬及工时的界定范围,以及劳动纠纷的正确解决方法。崔明辉通过实际案例分析,让我院学子更加直观地了解到劳动法律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他为我院学子提供系统的劳动法律知识,切实提升了我院学子的劳动维权意识。
宋晓银为我院学子讲解道路交通事故的合法处理方法,同时向我院学子介绍人身与财产赔偿的相应法规,分享交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正确处理途径,强调道路交通事故诉讼纠纷的责任主体认定与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本次宣讲活动有效提高了我院学子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使之学到了正确处理交通事故的相关法律知识。
本次宪法宣传周活动有效地提升我院学子的劳动权益意识与交通安全意识,使我院学子对各种劳动纠纷和交通安全事故的认定和处理有了清晰的认知。宪法宣传周活动丰富我院学子在劳动和交通领域的相关法律知识,推动法治意识在化院进一步扎根,为构建化院各方面的整体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临沂大学化学化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