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省工作安排和郑州市实际情况,现将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2024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欲在高新区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户籍在高新区;
(二)居住地(须持有高新区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在高新区;
(三)目前在高新区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
(四)驻高新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目前在高新区高校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当前就读高校所在地三者任选其一认定。
在高新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在高新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申请人统一在郑州市教育局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2.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需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省政府令163号))。
听障人员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考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网址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或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http://jszg.zzteacher.com/zlxz/)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及注意事项
认定流程为“网上报名——体检——网上审核——证书发放”。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
10月21日8:00至11月1日17:00。
2.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注册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
(2)报名
①“选择认定机构”。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目前在郑州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和已经取得大学专科学历的在读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县市区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选择郑州市教育局。
②“请选择考试形式”。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③上传个人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19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生活照、艺术照等非证件照,后期将不能通过审核。
网上报名时,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普通话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验证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已核验”。验证没有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未核验”或“待核验”,申请人通过“上传材料”链接下的相应栏目补充上传相应证书原件,供认定机构网上审核确认。
报名成功后,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网上审核阶段。后期认定机构在进行网上审核确认时,如果申请人符合认定条件,其状态则变更为“待认定审批”,表示申请人认定合格,等待证书发放即可。
(二)体检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根据所报名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排,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所报名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郑州大学附属郑州中心医院高新院区)。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至认定机构,申请人无需去医院领取。体检相关事宜请申请人关注微信公众号“郑州市教师资格”或所报名认定机构官网具体通知。
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后面附件。
体检表双面打印到1张A4纸上,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填写完整,粘贴与网报同底版照片,还需额外在体检表左上角空白处粘贴一张一寸白底照片,此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怀孕等人员胸透可以缓做,补做胸透后再到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人事科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三)网上审核确认
在网上审核确认阶段,根据网上比对结果、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体检是否合格等信息做出申请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论。
网上审核确认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表示申请人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等待证书发放即可。认定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的,请申请人点击“查询报名信息”查看右侧红色字体“有留言”,按照认定机构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无需现场审核。
(四)认定结论
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网上审核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申请人,表示审核通过认定合格。
(五)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发放
证书统一由中国邮政以邮寄到付方式发放,预计将于11月中下旬陆续寄出。
1.邮寄资料为一证一表。
2.申请人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或联系电话错误、停机、空号造成的不能送达的情况,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责任。
3.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寄递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
4.怀孕暂未做X线(胸透))检查的申请人,待胸透补做后,持补做的检查结果到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人事科领取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地址:郑州高新区创新大道36号(创新大道与科学大道交叉口西南角)智慧产业园17号楼16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电话:0371-61516913。
四、网上审核确认或现场审核确认需提供的认定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下列身份报名材料之一:
1.户籍是高新区的,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或集体户口页原件;
2.居住地在高新区的,需提供有效期内高新区居住证原件;
3.目前在高新区高校就读的全日制专升本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驻高新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高新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高新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高新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前取得的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之后取得的毕业证)(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提交原件。
(五)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六)2015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需现场确认并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如毕业证书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补充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2.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体检、上传材料。在网上报名阶段,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错过现场确认时间等原因,导致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事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唯一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妥善保存,或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
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完全符合申请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后期并能完整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者。否则当事人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
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6日
体检地点:郑州大学附属郑州中心医院高新院区
医院地址:高新区莲花街与翠竹街交叉口向西160米(门诊楼8楼体检科)
联系电话:0371-86522516
公交线路:45路、B35路、B2路、56路、31路、B12路、183路
三、相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河南省教师资格证体检表一张(请自行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此外申请人需额外在体检表左上角空白处粘贴一张一寸白底照片,此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请按照要求粘贴,如无照片或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为自动放弃教师资格认定。
(二)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代他人体检。对不服从安排、违规违纪的人员将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三)收费标准:171元/人,体检交费采用现场交费形式,推荐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
(四)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未准时参检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五)体检咨询电话:0371-86522516
(六)体检后将体检表交至服务台确认体检完毕。体检表留在医院,申请人无需领取,由高新区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统一领取。
(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凡是现场判定的体检项目,因本人没有提出复检而作出不合格论的,当天体检结束后,一律不再复检。
四、体检须知
1.体检办理时间为早上07:30--10:00,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2.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勿饮酒、规律作息、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空腹,禁饮禁食。
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哮喘等慢性病患者,请携带药物,空腹项目做完后可服用。有既往病史者,体检时请向体检医师说明。
4.女士不化妆,体检当日勿穿连体裤、袜,尽量不戴饰品,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并于体检时告知工作人员。
5.体检当日尽量穿浅色、宽松的衣服,不要穿戴胸前有金属物品的衣物,做放射线检查检查前请取下随身金属物品如项链、钥匙等,已怀孕者(以医院检查结果为准,须提供怀孕证明),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导引单于体检结束后交回服务台确认体检完成。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主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8.参检人员体检时有疑问请与体检中心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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