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上级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郑州航空港区2024年下半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欲在郑州航空港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户籍(户口本)在郑州航空港区;
(二)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居住证)在郑州航空港区;
(三)目前在郑州航空港区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
(四)驻郑州航空港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在郑州航空港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在郑州航空港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含社会人员在读研究生和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人统一在郑州市教育局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2.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需取得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省政府令163号))。
听障人员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考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网址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或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http://jszg.zzteacher.com/zlxz/)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及注意事项
认定流程为“网上报名——体检——网上审核——证书发放”。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1日8:00至11月1日17:00。
2. 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同一个申请人同一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
(1)选择认定机构。欲在郑州航空港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郑州航空港区教育局。
(2)“请选择考试形式”。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3)申请人通过“身份证明”栏目,拍照上传以下认定材料之一:
①户籍在郑州航空港区的,上传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或集体户口页原件。
②居住地在郑州航空港区的,上传本人有效期内郑州市居住证原件。
③目前在郑州航空港区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拍照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已过期则还须拍照上传由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学籍证明(在读证明)。证明中应包含入学时间、是否全日制、学制预计毕业时间等内容;原则上不能由二级学院等教学管理部门开具。
④驻郑州航空港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⑤在郑州航空港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上传居住地为郑州航空港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郑州航空港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特别提示:
取得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须通过“其他”栏目补充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学历的申请人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上传个人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19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生活照、艺术照等非证件照,后期将无法通过审核。
(6)2024年下半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统一以邮寄到付方式发放。“证书领取方式”请选择“邮寄”,并填写收件人正确姓名、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免影响您的证书邮寄。
网上报名时,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普通话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验证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已核验”;验证没有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未核验”或“待核验”,申请人须通过“上传材料”相应栏目拍照上传相应证书原件,供认定机构网上审核,无需现场审核。
至此,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此时,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网上审核确认阶段。
(二)体检
1.体检医院: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航空港院区。
2.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后面附件。
申请人必须到指定医院(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航空港院区)体检,否则无效。
体检表双面打印到1张A4纸上,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填写完整,体检表需粘贴与网报同底版照片两张,除体检表正常粘贴一张外,另一张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轻轻粘在体检表左上角空白处(不掉即可),此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怀孕等人员胸透可以缓做,补做胸透后再到郑州航空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教卫体局咨询窗口)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三)网上审核确认
2024年11月4—8日。
在网上审核确认阶段,郑州航空港区教育局根据网上比对结果、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体检是否合格等信息做出申请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论。
网上审核确认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表示申请人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等待证书发放即可。认定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的,请申请人点击“查询报名信息”查看右侧红色字体“有留言”,按照认定机构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无需现场审核。
(四)认定结论
郑州航空港区教育局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网上审核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申请人,表示审核通过认定合格。
(五)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发放
证书统一由中国邮政以邮寄到付方式发放,预计将于12月中旬陆续寄出。
1.邮寄资料为一证一表。
2.申请人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或联系电话错误、停机、空号造成的不能送达的情况,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责任。
3.怀孕暂未做X线(胸透))检查的申请人,待胸透补做后,持补做的检查结果到郑州航空港区政务服务中心教卫体局窗口领取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金陵大道交叉口西南角,联系电话:0371-60890082。
四、网上审核确认或现场审核确认需提供的认定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下列身份报名材料之一:
1.户籍是郑州航空港区的,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或集体户口页原件;
2.居住地在郑州航空港区的,需提供有效期内郑州航空港区居住证原件;
3.目前在郑州航空港区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驻郑州航空港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郑州航空港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郑州航空港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郑州航空港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前取得的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之后取得的毕业证)(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提交原件。
(五)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郑州航空港区教育局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六)2015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需现场确认并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如毕业证书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补充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2.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现场审核。
时间:10 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地点:郑州航空港区政务服务中心教卫体局窗口。联系电话:0371-60890082
现场审核对象: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直接认定申请人,应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其他人员无需现场审核。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体检、上传材料。在网上报名阶段,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错过现场确认时间等原因,导致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事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唯一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妥善保存,或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2024年10月8日
附件1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航空港院区体检中心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附件1: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航空港院区体检中心
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一、体检对象
完全符合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后期并能完整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者。否则当事人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体检时间:
2024年10月31日-11月2日
(二)体检医院地址:
体检医院: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航空港院区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遵大路与梅河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371-56190489
公交线路:632路(市第一人民医院航空港院区站下车即到)、612路(遵大路银港大道站下车向东步行200米即到)。
三、注意事项
(一)体检方式:体检无需预约,请合理安排时间自行前往。请按照要求体检时间到达体检医院。请空腹参加体检(空腹8小时)。
(二)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张(体检表双面打印到1张A4纸上,自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体检表需粘贴与网报同底版照片两张,除体检表正常粘贴一张外,另一张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轻轻粘在体检表左上角空白处(不掉即可),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体检表由医院统计报送,申请人无需再去医院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三)所有申请人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体检医院工作人员的安排。
(四)体检人员在体检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对不服从安排、违规违纪的人员将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五)收费标准:幼师体检230.4元/人;教师体检194.4元/人。
(六)体检人员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四、体检须知
(一)体检前三天请您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勿食油腻、甜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早上抽血应空腹,抽血时间早上10:30以前,抽血前如果有晕血、晕针者请提前告知医师,抽血后请按压针眼3-5分钟。
(三)做腹部彩超检查时,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早晨空腹)。
(四)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请携带备用药物。有既往史者,在体检时请向体检医师说明。
(五)女性妇科检查均需避开经期(待月经干净三天以上行检查)。
(六)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布内衣,勿穿带有金属钮扣的衣服、内衣,女同志的文胸不要带钢托,不要穿金属亮片的内衣。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者,需提前告知医护人员,暂不做X线检查。
(七)验血和彩超结束后可以进早餐,其他检查项目交错进行。
(八)穿着:体检当天请穿宽松衣服,不带金属饰品,不穿连衣裙、长筒袜、长筒靴。
(九)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完毕请将体检表交回体检科确认体检完毕。
(十)体检流程:门诊四楼体检科前台打印体检指引单,之后按指引单指示地点开始体检。参检人员体检时如有任何疑问请与体检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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