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小课堂】莫在违规收礼上“栽跟头”

文摘   2024-11-11 20:01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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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摘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监制|赵   涛

责编 | 花   荣

编辑 | 张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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